現行法規,在將大陸結婚證公證到台灣之後,再通過海基會的驗證之後,就可以去移民署櫃檯申請大陸配偶的入台證了,申請入台證之後就等著專勤隊的訪查,下面的圖就是訪查前應該準備好的資料,從申請入台證到訪查結束發放入台證大概一個月左右,不同縣市的等待時間不同,大台北地區會比較慢,因為申請的件數比較多,需要等待的時間也就越久,他們的人力都是有限的,南部顯示速度應該會比較快。
雖然圖片只是桃園縣的,但
各地的要求是統一的,所以一樣具有參考意義。
注意,裡面的資料
如果有能力提供就盡量多提供,提交的越多真實可靠的資料,就更容易越早通過審核,如果實在沒有也沒辦法,一些可以有條件實現的就盡量實現,比方通聯記錄,申請前就可以多打打電話,多用文字聊聊天,雖然有一些人可能一直都是在通過網路在視頻之類的。這些要求的資料提交的越多,對審核也有幫助,可能就越會加快審核速度。
還有表中有註明,提交的資料都不退還,所以一些對自己有紀念意義的還是交複印件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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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
另外附
2013.03移民署各專勤隊資料列表(地址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