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kaka 發表於 2017-1-17 00:00 1.如樓上所說,是合計,不需連續,但這個183天,不是按照自然年(例如2016年),而是按照你居留證上的日期 ...
Quote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17-1-19 21:01 一年期间合计183天,其中可以离开,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Quotekaka 發表於 2017-1-23 11:07 是的,反正是纍計就可以。 單次離開台灣不超過3個月的原因是,如果期間有離開台灣3個月,則申請下一個階 ...
Quote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17-2-7 14:44 还有一个问题要请教kaka, 就是183天怎么计算,入境的当天算吗?出境的当天算吗?谢谢! ...
Quotekaka 發表於 2017-2-7 20:01 按照你證件上的日期。你的證件上會有核發日期
Quote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17-2-7 20:38 这个我知道,我的问题是我如果2月13日回台,2月28日离台,那应该算16天?15天?还是14天? ...
Quotekaka 發表於 2017-2-7 23:50 應該不是14就是15吧~哈~ 並且之前看官方說明,那個時間也不一定一定按照證件上的日期來算,好像有說明也 ...
Quote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17-2-21 14:17 一直搞不懂入境一百八十三天是如何计算的,特别打电话去移民署问了一下: 入境的当天计算,出境的当天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