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申請日期區分有數額或無數額之長期居留申請案?

kaka 2013-3-27 1910

問: 如何以申請日期區分有數額或無數額之長期居留申請案?

問: 依據數額表附註一、類別「貳、長期居留」項目一,於2009.8.13兩岸關係條例修正施行前,已許可在臺團聚或依親居留者,不受修正後長期居留數額限制,依此,2009.8.14以後申請之團聚案,列入有數額限制之申請案。

資料來源 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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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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