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依親居留期間台配過世,可否繼續居留?將來可否設籍定居?

kaka 2012-5-24 2965








資料大類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
標題陸配依親居留期間台配過世,可否繼續居留?將來可否設籍定居?
內文大陸配偶於依親居留期間,其台灣配偶死亡,不視為居留原因消失,仍可繼續居留並申請長期居留。如未再婚且已許可長期居留,連續4年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逾183日以上者,得申請定居。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61
更新日期2010/6/5

最新回復 (3)
  • 2500343284 2013-3-25
    引用 2
    讃!希望以後政策越來越好 登記程序能再縮減一些就最好了 複雜得有點可怕 最近一直在做功課 真的很頭大{:50:}
  • 小香豬 2013-3-27
    引用 3
    Quote2500343284 發表於 2013-3-25 02:37
    讃!希望以後政策越來越好 登記程序能再縮減一些就最好了 複雜得有點可怕 最近一直在做功課 真的很頭大{:50 ...


    如果沒孩子也可以留下來?
  • kaka 2013-3-27
    引用 4
    Quote小香豬 發表於 2013-3-27 13:25
    如果沒孩子也可以留下來?


    是的,沒孩子也可以留下來,在舊制的時候因為這種情況而失去居留權而返回大陸的,如果還沒有再婚(也就是依然是台灣配偶)的情況下,還可以重新申請依親居留證、後續一樣可以定居。
返回
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