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返回大陸辦理三年多簽簽注

kaka 2012-7-2 2899

本帖最後由 卡卡 於 2012-10-27 15:25 編輯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您需要持身份证、户口簿和有效台湾“依亲居留”类入台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3年多次“居留”类签注。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所持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台湾“依亲居留”类入台许可以申请3年多次“居留”类签注,不需要提交结婚证。如仍有疑问,请拨打0531-85081088咨询,谢谢。”

實際辦理的時候,就只提交 大陸身份證、戶口簿及台灣的藍本居留證驗原本留影本,提交大陸通行證紫本,不需要提交其他證件,比如結婚證、台灣的戶籍謄本、台方配偶的身份證等證件。如果申請時候你的大陸通行證紫本有效期超過3年,則通行證繼續使用,如果剩餘有效期不足3年,則需發放新的大陸通行證給你,如果是換新的,就應該需要照片吧,因為我辦理的時候無需換新,所以不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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