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團聚階段 大陸居民申請入出台灣申請表

wlmgkpcv 2019-9-14 1112

請問 團聚階段 大陸居民申請入出台灣申請表 這個可以由台方填寫嗎 還是必須陸方填寫
同時 還有一個保證書 不知道怎麼用
感謝
最新回復 (5)
  • TTGG6868 2019-9-14
    引用 2
    大陸居民申請入出台灣申請表 台方寫
    保證書是指你到台後 如果有發生事情時 這填寫人要對你負相當責任
    2份表都去移民署填寫 有不懂的可以問志工
  • TTGG6868 2019-9-14
    引用 3
    申請來臺團聚應備文件:
    (一)

    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服務站有表格)
    (二)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影本;第2次來臺者,請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影本或大陸護照影本。(大陸身份證的複印件)
    (三)

    初次申請檢附結婚公證書或結婚證件影本並經海基會驗證<正本驗畢歸還>及臺灣配偶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再次申請來臺者,檢附已辦理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前面說驗證過的結婚公證書)
    (四)

    保證書: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之保證書,及保證人國民身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並由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查核(保證人資格請參閱保證書背面之說明)。(現在就團聚的時候需要保證書,之後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都不需提交保證書了)
    (五)

    委託書;除申請人在海外地區、香港或澳門或被探人親自送件外,由在臺其他親友或旅行社代為送件者,應附委託書。(台灣配偶親自送件的話就不需要)
    (六)

    第1次申請來臺團聚者,臺灣地區配偶應填寫「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團聚資料表」。
    (七)

    申請人在第三地區,應另檢附第三地區再入境簽證或第三地區居留證或香港身分證影本1件(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需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須經由指定之機場、港口入境)。
    (八)

    證照費新臺幣600元,郵寄者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及住址,自取者免附。
  • 克莉斯多 2019-9-14
    引用 4
    由台方写,保证书那记得只是需要签名,台湾配偶签。去申请的时候表上就会有需要保证人签名的地方。
  • TTGG6868 2019-9-15
    引用 5
    本帖最後由 TTGG6868 於 2019-9-15 14:30 編輯

    https://upload.cc/i1/2019/09/15/IHAMKe.png
  • TTGG6868 2019-9-15
    引用 6
    還要貼身份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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