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依亲居留第一次延期可以再续2年半吗?

jj1123 2019-12-20 1934

本帖最後由 jj1123 於 2019-12-22 08:00 編輯

看了帖子 写到依亲居留延期不得超过2年6个月是可以再续期2年半的意思吗比如我是2020年6月过期那我提早去申请延期,是可以延到2023年吗?

还有个问题,我之后会离开台湾大约半年时间到欧洲,等我回来入境台湾需不需要无犯罪证明?
最新回復 (4)
  • jj1123 2019-12-20
    引用 2
    要去延期的话带上材料直接去移民署就可以了吗
  • kaka 2019-12-21
    引用 3
    提前最多提前3個月,效期不足3個月的時候才可以去延期,你提前1個月和提前2個月去辦理,新的效期都是一樣的,你提前4個月去辦也不給你辦理的。
    延期最多給2年半的意思主要是,主要看你大陸的證件,大陸通行證效期超過2.5年,那才給你延遲2年半,如果大陸通行證就剩2年的話,就給你延遲1年11個月了,一條宗旨就是台灣的居留證要比你大陸通行證早到期。
    離開台灣半年再回台灣,不需要辦物犯罪記錄公證,但你之後申請長期居留的時候就需要了。
    延期就是帶資料去移民署辦理
  • jj1123 2019-12-22
    引用 4
    Quotekaka 發表於 2019-12-21 19:58
    提前最多提前3個月,效期不足3個月的時候才可以去延期,你提前1個月和提前2個月去辦理,新的效期都是一樣的 ...


    感谢!!了解了!!
  • vu18xj3 2020-4-3
    引用 5
    Quotekaka 發表於 2019-12-21 19:58
    提前最多提前3個月,效期不足3個月的時候才可以去延期,你提前1個月和提前2個月去辦理,新的效期都是一樣的 ...


    可是,上次延期居留證,他說因為大通證(期限還有7、8年)的"簽注"不足一年只能延一年,不能延兩年,這是不是他們作業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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