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陸新娘來台所需證件清單分享

百合佳緣 2019-12-26 860

單身證明及三代內無血緣關係證明:由男方在台灣辦理,需要準備戶籍謄本、本人身份證及印章、大陸新娘身份證影印本到地方法院辦理。辦理好後由海基會將證明的影印本寄至大陸新娘所在地區的公證協會。
注:戶籍謄本由台灣男士到戶政事務所開具,通常需要準備5份。
離婚者,需要準備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需要申請除戶謄本。

大陸地區登記結婚:到大陸當地的司法局領取驗證通過的單身證明及三代無血親證明,同時男方攜帶好身份證、台胞證,大陸新娘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共同至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書。

結婚證書的公證:辦理好結婚登記後,需要將結婚證書進行公證,並將公證書寄至海基會。

入台旅行證:大陸娘來台需要台灣男士首先辦理好入台旅行證。所以台灣男士在返台後,首先去往海基會領取驗證後的結婚公證書,然後到居住所在地的移民署辦理大陸新娘的入台申請,通過後領取入台旅行證正本並寄送給大陸新娘。
注:移民署在正式下發入台旅行證前,需要到當事人家中進行家訪。所以,台灣方面通常需要準備男女雙方的合影及婚姻喜酒照片和滿足日常所需的物品賬單等。

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及大陸居民出入台灣通行證:在結婚證明的驗證期間,大陸新娘便可到當地公安局著手辦理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通過後,需要對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文件進行公證。同時,領取到入台旅行證後,大陸新娘至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出入境通行證便可以申請正式來台了。

大陸新娘來台團聚:大陸新娘申請的入台通行證通過後,攜帶好台灣郵寄的入台旅行證,購買至台灣的機票,便可入台團聚了。
機場面談:因為台灣方面對大陸新娘入台的規定,大陸新娘需要通過在台灣機場設置的面談機制。所謂的機場面談,主要是指台灣移民署工作人員根據之前申請的入台資料,詢問有關夫妻生活和感情的問題,以檢查雙方是否為真實的婚姻關係。在機場面談機制中,無須準備額外的資料,只要以平常的心態,實問實答即可。

台灣地區辦理結婚證書:
通過機場面談後,大陸新娘正式進入台灣,因為此前只在大陸地區進行了結婚登記,按照移民署的規定,男女雙方需要同時在台灣地區辦理結婚證書。所需資料主要包括結婚公證書、出入境許可證、結婚證以及台灣男士的身份證、印章和戶口簿。攜帶好這些資料同大陸新娘至當地的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

依親居留:大陸新娘辦理好台灣地區的結婚登記後,可以申請在台灣依親居留。

長期依親居留:大陸新娘依親居留滿4年後,便可以申請在台灣的長期居留。

定居:長期居留滿2年,大陸新娘可以申請在台灣定居,擁有台灣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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