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除籍之後的出生或者親子證明有重新辦嗎?報稅用

purimura 2020-2-6 1421

現在是長期居留階段,所以每年報稅都會提交親子公證/出生公證 影本 外加 生存證明。想問已經定居的朋友們,定居之後這些證明你們是怎麽處理的?
最新回復 (3)
  • kaka 2020-2-6
    引用 2
    目前還沒定居後再申請,不知道會遇見什麼問題

    報稅的只需要用 親屬關係證明就好,不需要出生公證,生存證明這些吧。
    親屬關係,如果已經走掉了,關係證明上應該會註明已經死了吧?我是沒特別去查,但有提交過報稅用,就只需要親屬關係證明。並且這個不是每年噢,如果你想申請,可以好幾年申請一次,報稅可以用兩年,然後退稅可以用4到5年,之所謂會寫4到5年,因為這個有個申請時間的認定,抓4年比較保險。每年都申請,就是浪費錢。
    簡單的道理,今年父母子女還健在,那4年前更健在啊。先前的分享
    https://www.xinzhumin.com/thread-1089-1-1.html
    https://www.xinzhumin.com/thread-1151-1-1.html
    https://www.xinzhumin.com/thread-1186-1-1.html
    https://www.xinzhumin.com/thread-2065-1-1.html

    再說證明的部分,建議去申請的時候,帶上先前公證好的公證書到原來的公證處,他們公證出來的,他們也有存根,至少可以稍微證明下事實,唯一有不確定的就是,那個是先前大陸身份的你而不是定居後的台灣身份的你。
  • purimura 2020-3-9
    引用 3
    Quotekaka 發表於 2020-2-6 09:24
    目前還沒定居後再申請,不知道會遇見什麼問題

    報稅的只需要用 親屬關係證明就好,不需要出生公證,生存證 ...


    問題的關鍵不是什麽證明,是你在轉換身份之前的證明是用大陸身份開的,那之後是轉換身份之後,要用台灣身份開一次證明嗎?
  • kaka 2020-3-9
    引用 4
    Quotepurimura 發表於 2020-3-9 10:10
    問題的關鍵不是什麽證明,是你在轉換身份之前的證明是用大陸身份開的,那之後是轉換身份之後,要用台灣身 ...


    這我不知道。沒有辦理過,出生證明就用來除籍而已,親屬關係證明可能會用來申請家屬探親或者報稅。

    我自己猜測,台灣這邊一般還是比較彈性化,你能交叉提供一般不會刁難

    你先前身份的公證事實+你先前身份和現在身份是同一個人(詳細記事的戶籍藤本或者戶口名簿上會有)=你現在身份的一些公證事實。

    但在大陸那邊這樣可能就不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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