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2藍力推陸生納健保 綠也支持

kaka 2014-2-12 1902

國民黨團今天說,中國大陸願將台生納醫保,基於對等互惠原則,這會期積極推動陸生納健保;民進黨團也表示支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與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下午在南京舉行會議。張志軍說,願進一步具體落實對台生的醫療照顧,讓在陸就讀高校及科研院所台生與當地學生相同,可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陸委會表示肯定,也將持續積極推動在台就學陸生納台灣全民健康保險。

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晚間受訪表示,在野黨立法院黨團之前一再反映,台生在中國大陸沒納醫保,陸方已有善意回應,基於對等互惠,且其他外籍生都可納健保,唯獨陸生不行,應要一致。

曾醞釀提出這項修法引發外界關注的民主進步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說,支持陸生納健保,也協助推動修法,這是人權問題,陸生比照外籍生。

他表示,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已通過對中政策檢討紀要,明確主張善待陸配、陸生與陸客,透過法令逐步檢討,塑造讓陸配、陸生與陸客尊嚴生活、健康學習及平安旅遊的友善環境,這是具體政策的實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成員、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啟臣說,陸方願將台生納醫保,有助陸生納健保,將陸生比照一般外籍生,能彰顯對等。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成員、民進黨籍立委何欣純表示,基於醫療人權及對等互惠,支持陸生有條件納保,有條件是指台灣醫療制度比中國先進,實際醫療權益和待遇能否真正對等,要進一步討論;不過,醫療人權是要支持。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在台居留滿6個月、或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等資格之一者,可參加健保。

行政院提出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陸生來台就學期間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並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陸生來台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分。目前待內政、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排案審查;修法通過後,陸生比照在台居留的僑、外生可加入健保。

來源:中央社

[hr]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2日電)「王張會」傳出討論台生納醫保、陸生納健保,健保署表示,要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使陸生依法取得「居留證」,即可納健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與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在南京舉行會議。張志軍說,願落實對台生的醫療照顧,讓台生納入大陸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陸委會回應將會推動在台的陸生納台灣全民健康保險。

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科長劉林義說,陸生納健保,必須要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讓在台陸生由短期「停留」身分,變更為長期「居留」身分,只要陸生能取得居留證,就能納入健保。

劉林義說,健保納保資格是具有中國民國「戶籍」或外籍人士取得「居留證」,現有2萬到3萬名在台陸生,限於停留身分,沒有健保,只好購買商業保險或加入學生保險。

據健保署統計,現有港、澳僑生生約1.5萬人,外籍生近1萬人,可以參加全民健保。

最新回復 (0)
返回
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