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陸生可當教學、研究助理 仍禁校外打工

kaka 2014-2-13 1572

「三限六不」政策再鬆綁。原本陸生不能打工,但教育部最近發布解釋令,從寬認定,如果為課程、論文研究的一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點費,即起實施;至於校外打工仍然禁止。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舉例,若某校博士班要求所有博士生都要當研究助理,並視此為寫論文及畢業的必要條件,陸生就可擔任助理,且可比照其他博士生領鐘點費或助理費。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說,研究生、尤其博士生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助理,是重要且必要的歷練,若獨排除陸生,會影響其受教完整性。

政府於二○一一年開放陸生來台,訂定「三限六不」的政策,包括限制採認學歷校數、領域及招生總量;及不加分、不影響國內招生名額、不給獎學金、不能打工、不能考照、畢業後不能留台就業。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教育部已逐步檢討三限六不政策,包括每年招生總額倍增;採計校數也由原本四十一所逐步增為三○二所。

教育部也已協調勞委會,開放陸生「考證不考照」,即可以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但只取得能力證明,無法拿到開業執照、不能在台執業。陸生依然不能報名考試院舉辦的公職或專技等國家考試,開放考證並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蔣偉寧說,教育部除了和衛福部共同修法,將陸生納入健保,也把開放陸生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當成現階段突破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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