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1移民署再簡化持「單次」入出境證之大陸商務、專業人士及以團聚事由申請來臺之大陸配偶,入境免填繳「入境登記表」

kaka 2013-1-1 1894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因應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便民措施,於本(102)年1月1日起,針對持「單次(含網路申辦)」入出境許可證之大陸商務、專業人士,及以團聚事由申請來臺之大陸配偶,入境時免除須再填繳「入境登記表」之規定,以簡化查驗程序及節省紙張。
移民署於99年10月1日起已針對外國人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及大陸地區人民以「觀光」事由來臺者,免除入境時需填繳入國登記表之規定,迄今成效良好。為擴大適用範圍,自102年1月1日起將擴大至持「單次」入出境證來臺之大陸商務、專業人士,及以團聚事由申請來臺之大陸配偶。
近年來移民署為提升查驗通關效率,紓解入出國人潮,在國境安全許可下,致力簡化查驗通關程序,期能提高大陸、港澳地區及各國人民來臺觀光、投資等停(居)留意願,並使民眾感受到政府致力簡化申辦流程與便捷通關程序之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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