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赴台探親多次簽注,進一步為大陸居民赴台探親提供便利
來源: 時間: 2014年03月03日
隨著兩岸關係的發展,兩岸人員往來日益密切,特別是大陸居民因工作、就學、交流、投資等事由在台長期居留的情形不斷增多,他們的大陸親屬多次赴台探望親人的需求更加迫切。此前,大陸居民赴台探親,僅能申辦有效期為6 個月的赴台探親一次簽注,如需再次赴台探親,需要重新申辦簽注。為進一步滿足群眾的需求,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放寬了赴台探親簽注政策,增加赴台探親多次簽注,為大陸居民往返兩岸提供便利。
自2014 年3 月15 日起,符合條件的大陸居民可持台主管部門簽發的相應事由的多次有效入台許可等證明材料,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有效期為1 年、2 年或3 年的赴台探親多次簽注。
來源: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