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謄本問題

tony 2014-3-30 4734

與父母戶籍不在同一処 戶籍謄本辦理時是否需要父母処滕本資料
因父母對大陸人有偏見一直不答應婚事 戶口名簿也不願提供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辦理謄本是否需要戶口名簿
因不想與父母閙太厲害 如拿不到名簿 能夠如何理下去 是否有解?
最新回復 (11)
  • kaka 2014-3-30
    引用 2
    需要申請父母的戶籍謄本做什麼呢?
    如果是申請自己的,帶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去申請了啊,並且記得申請血親的也是可以直接申請的吧,

    我去查到的資料是
    Quote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滿足這樣條件,帶你自己的身份證及印章(沒印章簽名也可)到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現場申請。
  • 克莉斯多 2014-3-30
    引用 3
    如果不同戶籍,只要拿你老公的就行了,我老公也是跟他父母不同戶籍,我們剛辦的。
  • tony 2014-4-12
    引用 4
    Quotekaka 發表於 2014-3-30 22:27
    需要申請父母的戶籍謄本做什麼呢?
    如果是申請自己的,帶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去申請了啊,並且記得申請血親 ...


    謝謝幫忙回復

    辦理單身證明與無血緣關係聲明書戶政事務所申請準備資料(標準)

    未與父母同戶籍
    個人外另申請父母全戶戶籍謄本五份,若父母不同戶籍要分別申請


    因爲沒有同戶籍 父母謄本沒辦法申請
    戶証所回復是要被申請人本人辦理 或是委托辦理
    目前也不知該如何繼續操作了
  • tony 2014-4-12
    引用 5
    Quote克莉斯多 發表於 2014-3-30 22:48
    如果不同戶籍,只要拿你老公的就行了,我老公也是跟他父母不同戶籍,我們剛辦的。 ...


    謝謝您的回復
    請問 你辦理時候 父母部分的謄本有辦嗎
    還是說 只要辦你老公個人的戶籍謄本就好
  • kaka 2014-4-12
    引用 6
    我怎麼記得申請老婆的戶籍謄本,要她父母及兄弟姐妹都要。

    其實都不是同戶籍地址啊,因為住不動地方,可一樣有申請出來的啊,都是在一份上面的啊。這樣不算嗎?

    其實你就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多簡單的事情呢?以前不是15NT一張紙麼,他們給申請不給申請當場就知道了,即使不給申請,又不會通知你父母。。怕啥
  • tony 2014-4-12
    引用 7
    嗯 因爲之前電話詢問是不同戶籍的謄本需要本人去辦理
    現在準備直接跑櫃檯問一次了 看有沒有的解

    謝謝
  • 克莉斯多 2014-4-12
    引用 8
    Quotetony 發表於 2014-4-12 00:07
    謝謝您的回復
    請問 你辦理時候 父母部分的謄本有辦嗎
    還是說 只要辦你老公個人的戶籍謄本就好


    有去辦,但是後來沒用上。因為根本就不需要
  • 克莉斯多 2014-4-12
    引用 9
    Quotetony 發表於 2014-4-12 00:07
    謝謝您的回復
    請問 你辦理時候 父母部分的謄本有辦嗎
    還是說 只要辦你老公個人的戶籍謄本就好


    當時也有去辦我公公婆婆的,但是後來沒用上。因為根本就不需要,所以你不用擔心。
  • 克莉斯多 2014-4-12
    引用 10
    Quotetony 發表於 2014-4-12 08:24
    嗯 因爲之前電話詢問是不同戶籍的謄本需要本人去辦理
    現在準備直接跑櫃檯問一次了 看有沒有的解



    沒錯,需要你老公本人去辦的。祝你好運!!加油
  • tony 2015-10-8
    引用 11
    還是為了這個問題來請教大家

    今天辦了自己的謄本后去法院公證 結果被退件
    説一定需要父母的謄本 可現在就是父母還沒有同意

    求教各位大大 現在大家申請兩岸婚姻 法院無血親公證 不同戶籍的 需要父母謄本嗎
  • kaka 2015-10-9
    引用 12
    Quotetony 發表於 2015-10-8 19:45
    還是為了這個問題來請教大家

    今天辦了自己的謄本后去法院公證 結果被退件


    這個要申請全戶的戶籍謄本,在個資法沒頒布前,是沒關係的,可以隨便申請,個資法出來之後,申請全戶裡面其他人的信息,並且資料是完整的,就需要提供其他的資料
    Quote申請(全戶戶籍謄本)時,如需記事欄不省略,需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申請文件書表、相關規定、公務機關之通知單、公函等)

    就變少許麻煩了,
    有幾個建議,你別去法院問,你找下民間公證處的人問問,是不是需要全戶的,如果申請不到其他人的怎麼辦?或者有什麼變通的方法
    也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講明這個是要用來和大陸居民結婚,需要提供全戶的戶籍謄本,然後到法院公正到大陸的,看他們是否就直接給你開,根據我自己的經驗,這個都是他們自己的判斷,像我之前申請去移民署辦理業務需要提供戶籍謄本,但最開始那個人就給我簡單的資料,後來她自己覺得不妥,說怕給我開的資料太少,去申請業務被退件,就給我開的很詳細,我也沒帶什麼特別的資料啊,再後來找工作的時候,我說需要交給公司的,他們本來還要給我開很詳細,還是我說,不用那麼詳細,就有我姓名及結婚日期這幾項就可以了。所以這個完全看他們個人的判斷。

    再另外一個極端的方法,當然你也是先問過民間公證處再考慮是否要這麼極端,全戶的戶籍謄本是指你自己當前住的戶籍的全戶藤本還是指你全家都戶籍謄本呢?如果是前者,你把戶籍遷到朋友家那,然後開你和他這些不是就很好開全戶的麼?如果是說意思是無論你住哪裡,都是要開你和你爸媽,兄弟姐妹的,那就忽略這條把,我對台灣的戶籍謄本也不是很了解怎麼算的。

    附註,你如果父母不贊成婚姻,你把你大陸的女朋友娶回來了,之後你們的生活怎麼面對你父母呢,可能壓力比較大呢,無論是你的壓力還是你老婆的壓力,畢竟是自己的父母,沒有和父母好好談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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