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哈U哈U 於 2014-5-27 19:20 編輯
我已經40多歲了,和老公結婚20年都沒打算跟他回台灣生活,但人算不如天算,有時候身不由己嫁雞隨雞,一些原因必須舉家遷回台灣生活,而這時媽媽快70歲了,長期身體不好,和媽媽相隔兩地,她好像變成孤老。我真的不能理解,為什麼這裡的法規不能讓父母依親女兒定居台灣呢?!難道向來倡導忠孝仁愛的台灣,要活生生讓女兒無法盡孝道盡剝奪兒女贍養父母之責嗎??難道大陸的親生父母就不是父母嗎?!很多嫁來台灣的女兒還年輕,可能意識不到這個問題,但我已經中年了,孝養父母的問題迫在眉睫,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問題可以到哪裡去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