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大陸配偶在台灣都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什麼事情

kaka 2014-6-30 33142

根據台灣移民署的資料統計~截至到2014年4月,在台灣的大陸配偶人數一共為318441人,其中男性15178,女性303263
其中探親及團聚階段為108849人,男性8393人,女性100456人
依親居留階段為70211人 ,男性3537人,女性66674人
長期居留階段為31191人 ,男性1106人,女性30085人
定居階段一共108190人 ,男性2142人,女性106048人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問題,以結婚的方法到台灣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那我就單獨開個帖子來整理一下,如有錯誤歡迎指正,如果有沒有添加的內容也歡迎提供相關信息,但是希望提供信息的時候能提供官方鏈接,力求信息的真實性。

銀行開戶
大概是團聚及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都可以申請,依親居留及之後的階段肯定可以,團聚階段不清楚,因為算停留性質,但沒看到法規說不能申請,但不少銀行都規定,內置一個效期和台灣發放的證件相同,因為團聚階段台灣發放的證件效期都相對較短,過了這個時間,金融卡大概就只能在台灣取款和存款而已,不能刷卡和台灣以外的地方取款。
有的銀行會限制不能辦理定存,例如 中華郵政,陸配的存摺只能放活期存款,不能用存摺直接操作定存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360-1-1.html

信用卡
這個一般來說團聚階段一點可能都沒有,因為你沒有工作權,沒有穩定的收入,銀行應該是不會批的,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有穩定的工作則有機會可以申請到信用卡正卡,定居之後因為是台灣身份了,申請信用卡的難度會明顯降低,而申請信用卡附卡則沒有這些限制,團聚階段應該也可以申請,畢竟風險是掛配在正卡那裡。

依我自己的實際經驗,沒身份證可以申請出來 花旗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渣打銀行的信用卡,在不提供擔保人的情況下 台北富邦銀行不給批卡。國泰世華網路上說對外籍人士也是很嚴格(又有朋友說其實沒嚴格,具體如何不詳),大眾銀行和中國信託申請過一次沒過就沒再申請,元大銀行、台新銀行、匯豐銀行則必須提供擔保人才可以去申請。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1103-1-1.html
工作權
團聚階段不能在台灣工作,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這3個階段都可以,但一些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的工作則必須定居後10年才可以報考,像台糖、台電等這樣的公司。

Quote針對大陸配偶則是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 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 (構) 人員,或國防機關 (構) 之下列人員: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
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職、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
前項人員,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之職務。


健保
健保是規定持有居留證件滿6個月就可以加健保,團聚階段我的感覺應該算停留,而不是居留,所以就當作團聚階段是無法加健保的,而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階段滿足下面的條件,則可以加入健保

Quote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戶籍,而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自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時起,亦應參加本保險。但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不受六個月之限制。所稱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

勞保及勞退
因為團聚階段無工作權,所以團聚階段無法加入勞保及勞退,而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階段則可以有勞保及勞退,只要有工作就可以,甚至沒工作而去挂靠一些職業工會也一樣可以有勞保及勞退。

選舉權
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這3個階段都是大陸居民身份,所以沒有選舉權。定居之後因為已經有台灣身份證,則可以有選舉權。(注:目前台聯和民進黨將陸配身份證六改四一起打包的法案中有限制陸配的選舉權,必須拿到身份證後一定年限後才可以有投票權)

被選舉權
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這3個階段都是大陸居民身份,所以沒有被選舉權。必須定居後滿10年才可以去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才有被選舉權

組織政黨
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這3個階段都是大陸居民身份,所以不能組織政黨。必須定居後滿10年才可以組織政黨。

保險業務員
團聚及依親居留階段不可以,長期居留及定居階段可以。

Quote凡年滿20歲,具有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2)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臺灣地區居留證統一編號、外僑永久居留證號碼或大陸地區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件統一證號者,得通過所屬公司辦理之一定課程基本教育訓練課程合格者,並經由報名單位彙整於規定時間向本會辦理報名,參加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以下簡稱為資格測驗),資格測驗不受理個人報名, 凡經報名審查符合資格者,非符退費標準者不得要求退費或延期測驗。
※所稱「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係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高中、高職或專科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三、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獨立學院、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
四、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獨立學院、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持有學生證(有蓋註冊章)者。
五、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參加職訓局的課程

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可以參加職訓局的課程,在失業的狀況下還可以領補助。
團聚階段我不確定,感覺應該不可以,因為本來就不能工作,所以也就沒失業及待業一說吧,並且即使可以上課也無法領取補助,因為領取補助需要提供居留證,那定居階段就按照一般台灣民眾對待了。

炒股
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都無法炒股。因繼承、贈與等之類獲得的股票也只能開戶賣出,無法買入。定居階段就對比一般台灣民眾可以自由買賣。

Quote第 77- 2 條
證券經紀商受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開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本人開戶時,應親持身分證明及經許可進入臺灣之證明文件,並檢附
經稽徵機關核發遺產稅或贈與稅之繳清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書件。
二 代理開戶時,應由代理人親持本人與委託人之身分證明、委任授權書
(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前款
之相關文件。
三 開戶時應一併開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並將其有價證券送存,始
得委託賣出。
前項帳戶僅得受託賣出,不得受託買入。


門號
這個不同家的規定不同,像7-11的月租型門號只能定居後才可辦理,這個必須要自己去門市詢問,一般來說外籍人士只能到營業廳才可以辦理,無法在外面的通訊行辦理,其實在外面的通訊行辦理還有返傭是比較划算的。


犯罪
大家可能會問,犯罪當然是不能去犯啦,但是很多人也不是主動想去犯罪,可能腦門一熱,無意中就已經成犯罪事實了,大陸配偶如果定居階段了,則就和台灣一般民眾一樣了,如果是在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階段則就要注意了“被判免刑、緩刑、拘役或罰金等微罪,在良民證中都不會被記錄,則不影響大陸人士在台的居留。而有犯罪紀錄的有期徒刑,若是一年以下,不會被撤銷居留許可,但不許延長,可以留到許可期限再離境;但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會撤銷許可,所以必須立即離境。”要注意,良民證中不會被記錄的包含: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繼承權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 66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於繼承開始起 3 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為繼承表示。如果自繼承開始起,超過 3 年期間未向法院為繼承表示,則視為拋棄繼承權利,不能再要求繼承。繼承相關的可以參考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26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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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方便的地方:

1,個人以大陸地區人民的身份報稅
一般陸配都是台灣一方配偶直接用合併申報的方式來申報,如果你要個人以大陸地區人民的方式報稅,則是很麻煩的,要自行到國稅局填寫簡表,要自己用計算器計算。
看台南市的資料







曾經詢問過國稅局,答复如下

也就是目前有開放外籍,但是大陸人不開放。下面以前分享的報稅經驗
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1186-1-1.html
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2065-1-1.html
陸配也可以申請外籍人士自然人憑證,但這個憑證無法用來報稅,在輸入證件後,會提示證件號碼錯誤。
自然人憑證可以看
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2813-1-1.html
目前可以申請出入境記錄,勞健保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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