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證件上統一證號的編碼原則

kaka 2014-7-31 2338

移民署核發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共計10碼,前2碼使用英文字母,
第1碼為區域碼(同國民身分證註1)
第2碼為性別碼(註 2)、3至10碼為阿拉伯數字,其中第3至9碼為流水號、第10碼為檢查號碼。

註1:英文字母代表直轄市、縣、市別:
台北市 A、台中市 B、基隆市 C、台南市 D、高雄市 E
新北市 F、宜蘭縣 G、桃園縣 H、嘉義市 I、新竹縣 J
苗栗縣 K、原台中縣 L、南投縣 M、彰化縣 N、新竹市 O
雲林縣 P、嘉義縣 Q、原台南縣 R、原高雄縣 S、屏東縣 T
花蓮縣 U、台東縣 V、金門縣 W、澎湖縣 X、連江縣 Z

註2: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
男性使用A、女性使用B

外國人:
男性使用C、女性使用D

官網也有發用來驗證統一證號的軟體:附件: 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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