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如何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幫忙查到死者在大陸的房地產及銀行存款?

kaka 2014-8-19 2322

A:親人移居大陸或在大陸經商,如有購買房地產,或在銀行開戶存款,在台灣人有時只知房屋門牌號碼,或僅知開戶銀行而不知帳號,因而焦慮不知所措。依照兩岸簽訂的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兩岸司法機構在民事或刑事領域內,可以互相提供調查取證的司法互助,包括取得證言及陳述,提供書證、物證及視聽資料,因此,如果繼承事件在我國法院進行訴訟,即可透過此種管道,得知被繼承人在大陸的房地產資料及銀行存款資料。例如台灣繼承人間的遺產分配訴訟,因被繼承人在大陸遺有房屋及銀行存款,繼承人長子堅不提出相關財產資料,繼承人弟、妹即透過兩岸司法互助方式,聲請法院透過聯絡窗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大陸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法院調查取證,而獲得大陸房屋仍為被繼承人名下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證明;至於銀行存款,因為當事人提供的信息(中國銀行福州分行)錯誤,故再以正確信息(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繼續請求法院調查中,惟須提供被繼承人正確的台灣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號(台胞證),始可有效、快速、正確查到相關遺產信息。
最新回復 (0)
返回
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