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助妳好孕專題

kaka 2013-1-26 7680





















方案
內容與資格
期程
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新生兒出生時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1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備齊申請表、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至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委託他人辦理請另檢附委託書。100年1月1日起
※民政局洽詢電話1999*6269
5歲以下孩童、月發2,500元育兒津貼1.父母雙方及兒童(新生兒除外)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最近1年經稅捐機關核定所得申報稅率未達20%,且未領有政府同性質補助或公費安置。
2.備妥申請表(父母雙方共同簽章)、戶口名簿影本、父或母一方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以郵寄或親送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社會局洽詢電話:1999*1622~1625或逕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5歲大班免學費1.提供設籍臺北市並就讀幼兒園大班(滿5足歲之學齡前一年)幼兒學費補助。99年9月起
2.100學年度補助額度:公立為每學期1萬2,543元、私立為每學期1萬7,543元,透過園所協助家長申請。(每學年度補助額度均會公告)
※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6387~6389
國小、幼稚園後課照顧方案1.全臺北市141所國小與135所公立幼兒園,只要家長有需求,就開「課後照顧班」,照顧小學生到晚上7點、公立幼兒園孩童到晚上6點
2.家長如有疑問,國小部分洽教育局國教科1999*6371;幼兒園部分請洽教育局幼教科1999*6382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設籍臺北市已結婚未生育第一胎之夫或妻至特約醫療機構之檢查費用。99年7月1日起
※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1813
孕婦唐氏症篩檢1.懷孕初期組合式唐氏症篩檢:設籍臺北市懷孕11至13週孕婦。
2.懷孕中期唐氏症篩檢:設籍臺北市懷孕14至20週內孕婦。
※直接至本方案各特約醫療院所門診受檢,即可享有檢查費用全額免費(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需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1813,特約醫療院所名單請至衛生局網站「助妳好孕」專區查詢。
育兒友善園由社會局結合幼托機構、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及民間團體等辦理玩具圖書館、親子遊戲屋、繪本館、親職講座、親子共讀、兒童發展篩檢等活動。99年10月起
※社會局洽詢電話:1999*1622~1625

資料更新: 2012-08-02 20:14
來源:台北市新移民專區


最新回復 (4)
  • kaka 2013-1-26
    引用 2
    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民政局)


    1,請問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從什麼時候開始發,在哪裡領?
    答:
    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於民國100年1月1日起發放,只要是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在臺北市1年(含)以上,不限胎次別,其「出生日期」為民國10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新生兒(出生地不限臺北市),出生後60天內,在臺北市辦理出生登記的同時,就可以在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於核准後匯入新生兒母親帳戶。

    2,99年出生的小孩可以領2萬元嗎?用出生日期算還是出生登記日期算?
    答:
    否,本項專案以「出生日期」為認定標準,新生兒在民國10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符合資格的話即可領取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本案並非以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的日期來判別,所以99年出生的小孩無法領取生育獎勵金。但是如果您符合社會局育兒津貼的規定,您的小朋友接著還可以領取0歲至5歲幼童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領到5歲為止。社會局育兒津貼的申請規定請洽社會局窗口: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622~1625。

    3,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設籍時間要怎麼算?
    答:
    本項專案的設籍時間計算是以最後遷入本市日期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止,也就是說,如果您是在99年5月10日遷入臺北市的話,到100年5月9日方符合設籍時間滿1年的規定,所以小朋友在100年5月9日以後出生的話,即符合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的申請規定。

    4,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請問要帶什麼證件去戶政事務所領錢?
    答:
    我們會在市民申報出生登記的時候主動告知民眾,攜帶的證件為新生兒父或母的身分證、印章及新生兒設籍的戶口名簿正本,以及新生兒母親存摺影本,如果新生兒母親不方便也可委託他人申請。相關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申請表詳如附件。

    附件一: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申請表

    附件二:委託書

    5,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如果是單親媽媽或未婚媽媽可以領嗎?
    答:
    可以,單親媽媽或未婚媽媽只要設籍臺北市1年以上,新生兒在臺北市申報出生時,也可以領取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

    6,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外籍配偶(新移民)也可以領嗎?
    答:
    可以,外籍配偶(新移民)只要「本國籍配偶」設籍在臺北市1年以上,新生兒在臺北市申報出生時,也可以領取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

    7,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雙胞胎可以領2份嗎?
    答:
    可以,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是以「新生兒數量」來計算,如果您生的是雙胞胎,則可領取4萬元(2個小孩*2萬元),三胞胎的話可以領取6萬元(3個小孩*2萬元),以此類推。

    8,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只有第一胎才有嗎?
    答:
    否,本市助妳好孕專案不限胎次別,不論新生兒為第一胎或第二胎或更多胎次,每胎都可以領取2萬元生育獎勵金。

    9,從外縣市或臺北市別的地方遷進來,也可以領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嗎?
    答:
    是,只要您符合設籍臺北市滿1年的規定都可以領取,若是臺北市跨區遷徙者則可合併計算,例如從中山區遷至信義區,則可從遷入中山區起開始算起,另外若從外縣市遷進來者,則依遷入臺北市的第一天起開始起算。

    10,逕遷戶所的民眾所生的小孩可以領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嗎?
    答:
    逕遷戶所的民眾並沒有實際居住在戶所,但是仍然可能實際居住在臺北市,我們會依個案是否實際居住在本市予以查證決定提供協助,尤其逕遷戶所的民眾可能是弱勢族群,我們將轉介給社會局依照相關福利法規給予其他協助。

    11,請問在國外出生的小孩能不能領取生育獎勵金2萬元?
    答:
    如果在民國100年1月1日以後國外出生的小孩,符合父或母在臺北市設籍並實際居住滿1年以上者,得於出生後60日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定居證並在臺北市任一戶政所辦理初設戶籍,亦可領取2萬元生育獎勵金。

    12,出生登記、生育獎勵金與育兒津貼攜帶證件小叮嚀
    答:
    民國101年4月起,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可在戶政事務所單一窗口辦理,提醒您出門前檢查一下證件是否有帶齊。

    (一) 申請出生登記
    □申請人之身分證(適格申請人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戶長)及印章(或簽名)
    □出生證明書(含子女從姓約定書)
    □申報出生之戶口名簿
    □如委託申請需另附委託書(可至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
    □於新生兒出生60日內申辦出生登記
    (二) 申請2萬元生育獎勵金
    □申請人之身分證(適格申請人為新生兒母親)及印章(或簽名)
    □生育獎勵金申請表(可至民政局助妳好孕專區→常見問答下載)
    □如新生兒母親無法到場,需另附委託書(可至民政局助妳好孕專區→常見問答下載)
    □新生兒母親存摺影本
    □於新生兒出生60日內申請生育獎勵金
    (三)申請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申請表(可至民政局助妳好孕專區→常見問答下載或社會局網站→托育服務→經濟補助→助妳好孕-育兒津貼【100年1月1日起開辦】下載
    □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臺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


    13,請問助妳好孕單一窗口的服務內容是什麼?
    答:
    為了讓市民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時,可以直接在本市戶政事務所同一窗口申請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所以從101年4月起,戶政事務所可以在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時,同時申請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再由戶政事務所將育兒津貼申請書轉給區公所進行審查並核發育兒津貼。因為育兒津貼是申請制,所以單一窗口受理後,就可以避免新生兒父母忘了申請育兒津貼造成遲延無法追溯的損失。

    14,為什麼生育獎勵金只須父母其中ㄧ方設籍,而育兒津貼卻需要父母雙方設籍?
    答:
    生育獎勵金與育兒津貼都是臺北市政府特別籌編預算,以落實照顧本市之市民之措施,故規劃有設籍規定,而前者是單次性給予2萬元,後者是每個月提供2500元,總計最高可提供15萬元,因此後者是規定父母均要設籍臺北市。

    15,為什麼生育獎勵金需要媽媽的帳戶,而育兒津貼也可以使用爸爸的?為什麼生育獎勵金不限銀行,而育兒津貼ㄧ定要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呢?
    答:
    市府生育獎勵金的設計是要感謝媽媽生產的辛勞,所以經費希望能匯入媽媽的帳戶,而育兒津貼發給辦法規定育兒津貼需按月撥入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因此只能使用這二家金融機關的帳戶,尚請見諒。

    16,請問生育獎勵金跟育兒津貼的錢什麼時候會進帳戶?
    答:
    生育獎勵金會在7日後匯入帳戶,而育兒津貼因為還要去財政部等相關資料庫比對,所以審查時間約73天,您可以在3天後到社會局育兒津貼進度查詢網站http://www.dosw.taipei.gov.tw查詢辦理進度。

    17,聽說中央還有未就業的育兒津貼還有保母津貼,我可以一起申請嗎?
    答:
    戶政事務所會將您的育兒津貼送到區公所社會課審查,區公所社會課會就您的資料審查,幫您選擇最好的方式申請相關津貼,戶政事務所提供給您的收執聯有區公所的聯絡電話,如果有需要補件或者有其他問題,區公所也會再跟您聯絡。

    18,我不知道有單一窗口服務,我可以現場填育兒津貼申請書申請嗎?
    答:
    因為育兒津貼申請書需要父母雙方簽名,所以您可以先填申請書由戶政事務所轉交區公所,區公所會再跟您聯絡補另ㄧ方簽名的事情,或者您也可以拿申請書回家,填好之後直接寄給區公所申請,不過因為會從申請日開始核發育兒津貼,不能回溯,所以建議您要儘快提出申請。

    19,我除了這個新生兒之外,還有另外一個未滿5歲的小朋友,可以ㄧ起申請育兒津貼嗎?
    答:
    可以,您寫在同ㄧ份申請書申請即可。

    20,我朋友沒有新生兒,但有二個未滿5歲的小朋友,可以到戶政所申請育兒津貼嗎?
    答:
    戶政事務所的單一窗口是因為辦理出生登記時ㄧ併辦理生育獎勵金跟育兒津貼,所以您的朋友只申請育兒津貼,可以直接用郵寄方式申請,如果要到現場,可以直接到區公所社會課櫃檯申請比較快,不用再透過戶政事務所轉交。

  • kaka 2013-1-26
    引用 3
    五歲以下月齡2500元(社會局)



    • 臺北市育兒津貼的資格?答:
      申請本津貼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每名兒童月領2,500元,申請人(為父母雙方,如因家庭變故可為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可追溯自申請當月開始核發:
      (一)照顧5足歲以下兒童。
      (二)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以上。
      (三)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其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亦同。
      (四)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五)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一)兒童未滿1歲,其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
      (二)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但仍須有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之事實)

    • 需要提出申請嗎?何時開始受理?去哪裡申請?答:
      (一)是的!育兒津貼採「申請制」,必須由父母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單親則由具監護權一方提出。
      (二)自100年1月起開始受理申請。
      (三)申請窗口為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新生兒之育兒津貼申請書表可於申辦新生兒登記時一併由該戶政事務所代收),建請申請人以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人除可留下掛號收執聯做為送件依據外,亦可省下親自送件的路程往返及等候時間。受理窗口如下表:














      行政區
      區公所電話
      郵遞區號及地址
      松山
      87878787-704、705
      105八德路四段692號7樓
      信義
      27239777-664、669
      110信義路五段15號6樓
      大安
      23511711-8409、8410
      106新生南路二段86號8樓
      中山
      25031369-524、599
      104松江路367號1樓
      中正
      23416721-273、105
      100羅斯福路一段8號6樓
      大同
      25975323-407、413
      103昌吉街57號4樓
      萬華
      23064468-283、230
      108和平西路三段120號11樓
      文山
      29365522-266、270
      116木柵路三段220號8樓
      南港
      27831343-227、258
      115南港路一段360號2樓
      內湖
      27925828-279、339
      114民權東路六段99號4樓
      士林
      28826200-6108、6101
      111中正路439號9樓
      北投
      28912105-225、253
      112新市街30號4樓

    • 臺北市育兒津貼為何限制父母其中一方未設籍北市就不符資格?答:
      臺北市育兒津貼是臺北市政府特別籌編預算,以落實照顧本市之市民之措施,故規劃有父母雙方及兒童均需設籍本市之規定,如您或您的先生/太太設籍外縣市,建議可洽當地縣市政府詢問該轄內之福利措施或考慮戶籍遷至本市並實際居住,以享本市相關福利。

    • 我們之前都一直設籍在臺北市,不過後來有遷出,還需要重新遷入北市滿1年嗎?若父母雙方與兒童分戶或分居不同處,是否仍符合資格?答:
      (一)是的!針對『父母雙方及兒童皆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滿1年以上』之要件,認定方式以最近一次設籍台北市之日期為起算日,離申請時屆滿1年即可提出申請
      (二)只要皆設籍並實住臺北市轄內,不管有無分戶或分住,皆不影響申請資格。
      (三)本市內之戶籍遷移不需重新計算。

    • 我想申請育兒津貼,如果我家小孩不是被父母雙方申報扶養,而是讓他人(如:祖父母、叔伯舅姨…等)申報扶養,那該如何計算?答:
      本津貼之排富規定只審父母雙方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所以不管兒童被誰申報撫養都不影響。

    • 需要檢附什麼資料?答:
      (一)申請表。
      (二)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
      (三)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 育兒津貼的申請人稅率需未達20%,但我如何知道自己最近一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稅率?答:
      (一)其實非常簡單,申報所得稅時,請自行計算綜合所得淨額後,就能得知稅率了;另外如果接到國稅局補稅通知,稅率有可能與您當時計算的不同,以國稅局核定的資料為準。一般而言,稅捐稽徵機關會在每年初完成核定前一年度的稅率(即100年初完成核定98年稅率;101年初完成核定99年稅率),所以本津貼100年開辦,審查的是您98年的所得稅率,今年度(101年)審查的是您99年的所得稅率。
      (二)受理單位會協助市民向國稅局整批查調最新一年之核定稅率,故申請時毋須檢附稅率相關資料,屆時請耐心等待審查結果之通知即可(審查天數為50個工作天)。

    • 我去年才結婚,今年報稅如選擇夫妻分開申報,如何看稅率是否符合規定?答:
      因為規定父母雙方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均未達20%,故不管合併或分開申報,只要有任一方超過規定之稅率即表示不符合補助標準。

    • 我自己有身障手冊,無謀生能力,也沒什麼工作所得,一直都讓別人申報撫養,那要如何看我的稅率?答:
      如果您自己不是納稅義務人,就看您配偶的核定稅率;如果您跟先生/太太都讓別人申報撫養,就看你們夫妻雙方被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的稅率。

    • 什麼是臺北市育兒津貼?答:
      臺北市政府為減輕有5歲以下幼兒的父母在養育上的壓力,從民國100年1月起開辦育兒津貼,如果父母及兒童皆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即可申請本項津貼。

    • 小孩如果100年3月2日就滿5足歲了,那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到幾月為止?答:
      本項津貼會發到您的孩子滿5足歲的當月,所以您的孩子100年3月2日滿5足歲,本津貼即發給到100年3月為止。

    • 如果家裡有2個5歲以下的小孩,雖然戶籍都在台北市,可是不在同一地址,我要分別向兩個不同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嗎?答:
      不需要!為了方便市民,您只要擇定其中一個小孩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一起提出申請就可以了。

    • 如果我的先生已經在臺北市設籍滿1年,而我本人沒有滿1年,明年初小孩才出生,那我必需等我和小孩都設籍滿1年才可以申請嗎?答:
      您必需等您在臺北市設籍滿1年才符合「兒童之父母雙方皆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滿1年以上」的申請要件。但如果您和您先生設籍已皆滿1年,但孩子未滿1歲,只要孩子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的紀錄還是可以向區公所社會課提出育兒津貼的申請。

    • 我家住臺北市也設籍台北市滿1年了,但我的太太是外籍人士,在台灣還沒有戶籍,可以申請嗎?答:
      可以的!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請檢附其居留證影本,只要有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之事實,即可以申請育兒津貼。

    • 什麼情形下,父母可以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請呢?需要檢附什麼文件?答: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由父或母一方舉證後提出申請
      1、父母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父母一方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3、父母離婚而未約定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由實際照顧之父或母提出申請。
      4、有家庭暴力或其他變故,由實際照顧之父或母提出申請。
      5、未婚生子之婦女。
      (二)有上述情形者,可以檢附以下文件
      1、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影本。
      2、在監執行證明。
      3、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
      4、戶籍謄本影本。
      5、暫時/通常保護令影本。
      6、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影本。
      7、警察處理家暴事件調查表影本。
      8、如果有社工服務者,則由受理單位逕向社工索取訪視記錄影本。
      9、其他

    • 如果小孩的父親或母親都不在也找不到人,可以由其他實際照顧小孩的親人(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姑姑等)來申請育兒津貼嗎?答:
      其他實際照顧小孩的親人為申請人時,除檢附申請書、申請人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外,亦需檢附足以證明兒童父母無法提出申請,且申請人為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的文件。

    • 臺北市育兒津貼所指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補助包括哪些項目?答:
      為兼顧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上按月發放且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採從一擇優方式發給;所指同性質之補助及津貼係指下開各類補助項目: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兒童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津貼、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生活津貼、隨同婦女收容之兒童少年安置、兒童少年收容安置教養、兒童少年寄養服務方案、弱勢少年自立生活經濟扶助計畫、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補助、兒童少年收容安置教養(親屬家庭)、家暴中心之緊急生活補助、家暴中心之收容安置補肋、家暴中心子女生活津貼、陽明院民安置。

    • 育兒津貼的申請表在哪裡索取?答:
      可至社會局網站(http://www.dosw.taipei.gov.tw)首頁 > 托育服務 > 經濟補助 > 助妳好孕-育兒津貼下載,亦可至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等就近索取申請書紙本。

    •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與臺北市育兒津貼可否併領?答: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及臺北市育兒津貼同屬生活類補助,均有規定不得重複請領,以符公平正義及福利擇一擇優原則。

    •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與臺北市育兒津貼有何不同?答:
      1. 補助年齡:
      (1)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補助至兒童滿2足歲當月止。
      (2) 臺北市育兒津貼補助兒童滿5足歲當月止。
      2. 設籍條件:
      (1)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未有設籍及實居臺北市之限制。
      (2) 臺北市育兒津貼申請人及兒童(新生兒除外)需設籍並實居本市滿一年。
      3. 父母就業條件:
      (1)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父母至少一方未能就業,在家照顧兒童。
      (2) 臺北市育兒津貼未特別規定。
      4. 補助金額:
      (1)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所得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低收入戶5000元;中低收入戶4000元。
      (2) 臺北市育兒津貼:所得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5. 互斥福利項目:
      (1)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不得併領。
      (2) 臺北市育兒津貼可併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 如果我100年已領有臺北市育兒津貼,101年需要再重新提出申請嗎?答:
      育兒津貼於每年3月進行戶籍及稅率總清查,本局將主動清查申請人及兒童戶籍及查調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及審核相關資格,如符合資格,將續發本津貼;不符資格者,津貼將發至3月,並自4月起停發,另將以公文函知,故您不用再次提出申請。

    • 如果我的戶籍有異動,要如何申報?會影響我的補助資格嗎?答:
      育兒津貼有兩種,請依您目前享領津貼及遷區類型,確認您的補助資格。








      津貼類型

      遷區類型
      民眾
      社會局
      臺北市育兒津貼
      戶籍異動後仍於同區內(○○區遷○○區)
      請於1個月內主動向該區公所申報。
      津貼將續發,不影響補助資格。
      本市內戶籍異動(○○區遷□□區)
      請於1個月內主動向原申請(或遷入地)之區公所申報。
      津貼將續發,不影響補助資格。

      遷出本市(本市遷 □□縣/市)
      請於1個月內主動向原申請之區公所申報。
      津貼將自次月起停發。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戶籍異動後仍於同區內(○○區遷○○區)
      請於1個月內主動向原申請之區公所申報。
      津貼將續發,不影響補助資格。
      本市內戶籍異動(○○區遷□□區)
      請於1個月內主動向原申請(或遷入地)之區公所申報。
      津貼將續發,不影響補助資格。

      遷出本市(本市遷 □□縣/市)
      請於1個月內主動向原申請之區公所申報,並向遷入地重新提出該津貼申請。
      本市將自次月起停發該津貼,並由遷入地重新審查您的補助資格。


    • 如果我已領有育兒津貼,什麼情況下會被取消資格呢?答:
      育兒津貼有兩種,請依您目前享領之津貼類型,確認您的補助資格。
      (一)臺北市育兒津貼:
      1.兒童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兒童或受領人戶籍遷出本市或未實際居住本市。
      3.兒童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
      4.兒童經出養或認領。
      5.受領人結婚、離婚或子女扶養義務重新約定等親屬關變動。
      (二)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1.兒童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兒童戶籍遷移至其他直轄市、縣(市)。
      3.兒童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
      4.兒童經出養或認領。
      5.申請人結婚、離婚或子女扶養義務重新約定等親屬關變動。
      故您有上述情形,請務必主動申報原申請之區公所社會課承辦人,以避免造成溢領,屆時本局將追回您的補助款項。


  • kaka 2013-1-26
    引用 4
    五歲免學費補助(教育局及社會局)


    1.助妳好孕-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有排富條款嗎?
    答:
    沒有,但是會依照是否設籍臺北市,就讀園所(公,私立(非)合作園)及家戶所得等之不同給予12,543~42,543元不等的補助。

    2.小朋友就讀補習班,可否申請免學費補助?
    答:
    臺北市助妳好孕-5歲免學費補助對象為就讀於合法立案幼托園所之幼兒,補習班不在補助範圍。

    3.我的家戶年所得大概是65萬,那臺北市助妳好孕補助和教育部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可以同時申請嗎?
    答:
    一.如果幼兒就讀公立幼托園所,可獲得教育部免學費補助7,000元加上經濟弱勢加額補助6,000元,共可獲得13,000元補助.(學期獲得補助金額超過臺北市公立幼托園所的學期學月費總金額12,543元.)
    二.就讀私立幼托園所(合作園)者可獲得教育部免學費補助15,000元及經濟弱勢加額補助5,000元,另外再加上設籍臺北市補助7,543元,共可獲得27,543元補助。

    4.我的家戶年所得超過70萬,那臺北市助妳好孕補助和教育部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可以同時申請嗎?
    答:
    一.可以.臺北市100學年度助妳好孕-5歲免學費補助是整合教育部的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之補助.
    二.100學年度補助額度比照99學年度補助額度,家戶年所得70萬以上的家庭:
    (一)就讀公立幼托園所可獲得教育部免學費補助7,000元學費加上臺北市政府助妳好孕-設籍臺北市補助5,543元,共可獲得12,543元補助.
    (二)就讀私立幼托園所者可獲得教育部免學費補助15,000元學費加上臺北市政府助妳好孕2,543元補助,共可獲得17,543元補助。

    5.我和小朋友設籍在臺北市,選擇的幼托園所沒有參加合作園,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有什麼條件限制?
    答:
    一.可以申請臺北市政府助妳好孕-設籍臺北市補助17,543元。
    二.100學年度補助-申請條件如下:
    1.小朋友的出生日期需在94年9月2日~95年9月1日間(即學齡前1年,就讀大班幼兒)。
    2.就讀於合法立案的幼托園所。
    3.就讀於外縣市幼托園所的幼兒需與父或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第一學期於100年8月1日前,第二學期於101年2月1日前設籍於臺北市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

    6.我小孩就讀外縣市幼托園所,要怎麼申請助妳好孕補助?
    答:
    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科室業務/幼兒教育科/熱門公告項下,下載「D方案」及申請表格與領據格

    7,100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助妳好孕-5歲幼兒免學費專案補助說明
    答:
    一、 有關5歲幼兒就讀公私立幼托園所各項補助,可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2011臺北市助妳好孕-學前幼兒各項補助概要表(詳附件1)。
    二、 有關補助申請方式與資格相關事宜:
    (一) 就讀本市幼托園所部分,可逕向就讀之幼托園所洽詢;若希望先行了解者,依5歲幼兒就讀園所之不同,區分為:
    1. 公立幼托園所幼兒,適用A方案。
    2. 私立幼托園所(合作園)幼兒,適用B方案。
    3. 私立幼托園所(非合作園)幼兒,適用C方案。
    (二) 就讀外縣市公私立幼托園所(含(非)合作園),但設籍本市幼兒,適用D方案。
    三、 上揭5項附件,可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科室業務/幼兒教育科/熱門公告項下查詢。

    8,我的小孩實際年齡已經滿5歲了,但是100學年度才要上中班,也可以申請5歲學費補助嗎?
    答:
    1、 本教育補助方案之年齡條件係採學齡制。方案所稱5歲為當年度9月 2日至次年度9月1日止學齡滿5足歲未滿6足歲就讀大班之幼兒。
    2、 以100學年度為例,即為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者。
    3、 符合資格之學齡5歲幼兒,可經由本市幼托園所協助,於就讀大班時之上、下學期,各領取一次。所以當您 的小孩學齡滿5歲、就讀大班時,園所即會協助您申請。

    9,5歲免學費補助範圍包括哪些?另外上的才藝課程是否包含(如:美語、繪畫、數學、音樂…等)?
    答:
    不論公、私立幼托園所,學費之定義係指學(註冊)費、月費、教保費等,另外學生活 動費、學生材料費、設施設備費及雜費亦可含括,但不補助交通代辦費、學生團體保險、家長會費以及額外收取之才藝課程。

    10,臺北市「助妳好孕–5歲幼兒學費補助」申請期限?如何提出申請?需要哪些文件?洽詢單位?
    答:
    1、 本項補助申請期限,每學年第1學期為當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止(其中設籍臺北市補助一項可至10月31日止),第2學期為次年3月 1日至4月15日止(其中設籍臺北市補助一項可至4月30日止)。
    2、 如您家中幼兒就讀本市幼托園所,於開學後統一由各園所協助家長提出申請,經審符合者, 補助款將撥入機構後轉發家長。如就讀於外縣市合法立案幼托園所,由家長或監護人檢具以下文 件,向本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1) 申請書。
    (2) 近一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皆可)。
    (3) 該學期學費收據影本(含學(註冊)費、月費、教保費等;實際繳費高於所有補助總額者, 依補助最高額度給予補助,低於所有補助總額者,依實際繳費核予補助)。
    (4) 五歲幼兒學費補助款請款領據。
    (5) 家長或監護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3、掛號郵寄申請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收,信封請加註「申請助妳好孕-5歲免學費補助」。(請於期限內郵寄,郵戳為憑).
    4、洽詢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87~6388。

    11,教育部『免學費補助』與臺北市「助妳好孕–5歲幼兒學費補助」都有設籍規定嗎?
    答:
    1、 教育部『免學費補助』為全國5歲大班生全面同步實施於幼托園所,無設籍限 制。
    2、 臺北市「助妳好孕–5歲幼兒學費補助-設籍臺北市補助」為專屬臺北市民之補助,規定設籍本市且當年 度9月2日至次年度9月1日止學齡滿5足歲未滿6足歲(100學年補助對象為94年9月2日至 95年9月1日間出生之幼兒),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就讀本市公、私立幼托園所核定招收人數內之幼兒。
    (2) 就讀外縣市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第1學期於8月1日前、第2學期於 2月1日前即與父、母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於本市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者。


  • kaka 2013-1-26
    引用 5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衛生局)



    •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的補助對象與補助金額?答:
      1.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設籍臺北市已結婚未生育第一胎之夫或妻,補助檢查費用男生655元、女生1,595元。
      2.孕婦唐氏症篩檢:設籍臺北市懷孕初期或中期婦女,擇一補助篩檢費用,初期2,200元、中期1,000元。

    • 臺北市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補助,受檢地點及辦理方式?答:
      99年7月1日起,凡符合資格之市民持身分證明文件及健保卡至本局特約醫療機構受檢(名單可至衛生局網站「助妳好孕」專區查詢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6),即可享有免付檢查費用之補助(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 臺北市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補助金額與檢查項目?答:
      1.女性每案補助新臺幣1,595元(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檢查項目包括:尿液檢查、德國麻疹抗體、水痘抗體、血液常規、梅毒篩檢、愛滋病篩檢、甲狀腺刺激素、紅斑性狼瘡等8項。
      2.男性每案補助新臺幣655元(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檢查項目包括:尿液檢查、血液常規、梅毒篩檢、愛滋病篩檢、精液分析(男性請禁慾3天)檢查等5項。

    • 臺北市孕婦唐氏症篩檢補助金額與檢查項目?答:
      孕婦唐氏症篩檢為懷孕初期或中期擇一補助:
      1、懷孕初期(9-13週)組合式唐氏症篩檢: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及孕婦血清檢驗(前述補助對象自101年10月1日起修正實施:篩檢之血清檢驗得依據醫師專業判斷提前至懷孕第9週進行,惟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仍應於懷孕第11週至第13週(未滿14週)進行)。補助金額為2,200元。
      2、懷孕中期(14-20週)孕婦唐氏症篩檢:孕婦血清檢驗。補助金額為1,000元。
      ※ 若民眾要求檢測4指標,本局僅補助2項血清檢測(AFP(甲型胎兒蛋白)、β-hCG(貝它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費用1,000元。

    • 接受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時,夫妻是否需一同前往受檢?答:
      可分別掛號受檢,並未規定夫妻雙方需一同前往。

    • 受檢時所需攜帶的證件?答:
      市民需攜帶設籍本市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健保卡前往受檢。

    • 若夫或妻僅其中一方設籍臺北市,是否兩者皆可接受補助?答:
      若夫或妻其中一方未設籍臺北市,僅提供設籍北市者可接受補助,未設籍本市者,無法予以補助。

    • 補助部分為篩檢費,請問民眾還要自付多少費用?答:
      1.一般市民需自付掛號費及診察費,金額依各醫院之收費標準而定。特殊族群則依各醫療院所優惠辦法規定辦理。
      2.市民可享有1次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每胎1次唐氏症篩檢補助,若經查重複接受補助者,則需自付重複補助之費用。

    • 是否規定設籍多久才能接受本項補助?答:
      本補助方案(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並無設籍期限的規定,惟受檢當日,符合資格之市民需出示設籍本市之身分證明文件查驗。

    • 接受婚後孕前健康檢查需要禁食嗎?檢查前需做哪些準備?答:
      無須禁食。惟為利於精液分析檢查之檢體收集,男性請禁慾3天。

    • 若孕婦需要檢測4指標中期唐氏症篩檢,應如何計費?答:
      若民眾要求作懷孕中期(14-20 週)4指標孕婦唐氏症篩檢,本局僅補助2項血清檢測(AFP、β-hCG )篩檢費用1,000元,餘額需自費。

    • 若已在其他縣市進行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或孕婦唐氏症篩檢,是否可持收據或相關證明申請補助?答: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補助,僅限於特約醫療院所受檢,再由特約醫療院所向本局申請補助經費;故無法受理民眾持非本局特約醫療院所之單據(收據)申請補助。


返回
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