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esley 於 2013-3-23 00:20 編輯 經驗分享:
我們的三年
"逐次加簽"的依親居留證今年6月到期, 所以3/19才剛去換
"多次出入境"的依親居留證, 以後在證件有效期內就可自由進出, 不 需要每次出境前再去加蓋章, 是去年11/25的新規定
2013.01關於的新版的多次簽依親居留證和舊版的逐次加簽依親居留證, 可以參考看看.
換證:
在到期前3個月內去辦理, 因為
"逐次加簽證"的剩餘效期在2年以下, 所以換證費用$1000, 因為要換證所以要準備以下文件:
1. 2吋大頭照片1張
2. 在台配偶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延期:
但新的
"多次出入境證"的到期日會和原"逐次加簽證"相同(2013/6), 因為我們是還未到期前換證的, 所以到期日前還要再辦一次延期(我們是延2.5年), 延期只是在本子最後一頁蓋一個章(本證有效期到2015/12, 我們沒問是我們的
"大陸居民往來通行證的到期日"是2016/03所以才能延這麼久? 最後有補充說明), 不同之處只在新本子照片頁左上角改為
"多次出入境證",
費用$300
辦證和延期是可以一起辦的, 不然到期日前還是要再跑一趟, 且分開辦還要再提供
"在台配偶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像我們是掛號郵寄的, 收到時看到"到期日"沒變, 就又跑一趟問清楚後才辦延期; 只因為櫃檯人員沒說明白害我們多跑一趟, 如果我們沒注意到的話, 等過期了我們可能都還不知道, 那就真的麻煩了)
這樣
換證費用$1300, 和之前比挺划算的,
如果我們"逐次加簽證"延期之後才辦"多次出入境證"的話, 延期之後的剩餘效期會在2年以上, 那換證費用$2000, 加上延期費用$300, 所以選擇到期前先換證, 就讓我們
省下$1000.
所以主要是看你的"逐次加簽證"的剩餘效期來決定你換"多次出入境證"的費用.
補充: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
第十七條 依親居留證有效期間屆滿,原申請依親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得申請延期,每次不得逾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