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起於桃園國際機場以外各機場及港口推動「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試營運。

kaka 2014-12-7 1290

本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91條規定,針對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於入出國接受證照查驗時,將進行指紋按捺及照相。試營運期間,本署將視旅客入出國(境)狀況調整試營運方式及時段。

移民署「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辨識系統」於102年12月18日起於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試營運,針對年滿14歲外來人口(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於入出境時錄存及辨識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並規劃於103年度擴大適用全國各主要機場、港口。

「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辨識系統」將錄存比對旅客照片及雙手食指指紋,藉以防止偽(變)護照者、冒用他人身分者及不法分子入出國境。實施本系統可輔助查驗官更有效率及更準確進行人別比對。

最新回復 (3)
  • 克莉斯多 2014-12-7
    引用 2
    嗯嗯,谢谢分享!那之前在机场按过的就不用再按了吧~!
  • kaka 2014-12-7
    引用 3
    Quote克莉斯多 發表於 2014-12-7 20:28
    嗯嗯,谢谢分享!那之前在机场按过的就不用再按了吧~!


    新聞是講只有桃園機場不用按,可能因為人太多了吧,其他的都要按了樣子。
    之前在機場按了也是要按,每次都要按,每次都要檢查是不是本人持有自己的證件出入境。
  • 克莉斯多 2014-12-7
    引用 4
    每次按这么麻烦,要命喔!桃园机场只是暂时不用吧,以后估计还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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