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關於自動通關你需要了解到一些內容

kaka 2014-12-14 1864

現在台灣的不少海關口岸可以提供快速自動通關作業,這樣出入境的時候就不用排隊等人工審核了,但是想要自動通關需要申請,那如果有台灣護照了,有效期是10年,平時也可能比較少用到一些出入境證明,所以在此就不多說了,主要談一下還沒拿到身份證前和陸配相關的部分。

大陸籍配偶現在只要手裡拿的是多次出入境證也是可以自動通關的(逐次加簽的依親居留證不行的哦),包含舊式的藍本多次出入境證及新式的卡片式的多次出入境證。

可以申請的地點有
Quote1.松山機場:
(1)入、出境查驗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 間為全日(以航班時間為主)。
(2)補出櫃檯(管制區外)。申辦時間為 08:00至18:00。
2.桃園機場第一航廈:
(1)出境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06: 30至21:30。
(2)入境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10: 00至23:00。
(3)補出櫃檯(管制區外)申辦時間為06: 30至24:00。
3.桃園機場第二航廈:
(1)出境大廳移民署櫃檯(管制區外)申辦時 間為07:00至21:30。(3樓出境大廳15號報到櫃檯對面辦公室)
(2)入境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10: 00至23:00。
(3)補出櫃檯(管制區外)申辦時間為06: 30至24:00。
4.臺中機場出境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每日07:00至17:00。
臺中機場入境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每日09:00至18:00。
5.高雄機場入、出境查驗櫃檯。申辦時間為每日07:00至22:00。
高雄機場一樓服務檯(臺銀旁)。申辦時間為每日05:30至17:00。
6.金門水頭商港 入、出境查驗櫃檯。申辦時間為全日(以航班時間為主)。
7.臺北市服務站、 臺中市第一服務站、嘉義市服務站、高雄市第一服務站。
申辦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至17:00。
8.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註冊櫃檯(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號1樓郵局櫃檯旁)。 申辦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日13:00至16:00。

申請需要本人帶《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台灣的多次出入境居留證 到上面的櫃檯辦理,如果不是在機場則只有臺北市服務站、 臺中市第一服務站、嘉義市服務站、高雄市第一服務站及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註冊櫃檯辦理了,辦理時間大概2分鐘而已,就是拍照及留下拇指指紋(指紋不是必須,但如果自動通關的時候面貌無法識別的時候就需要用到了,反正陸配的指紋在第一次團聚入境的時候已經留存了,所以再留下也無所謂的)。

目前桃園中正國際機場、台北松山機場、高雄小港機場、金門水頭商港都已經安裝了自動通關系統。

通關的使用如下



需要注意的事項



對於陸配需要注意到問題
[indent]1,因為大陸配偶在台灣報稅,需要提供在台灣居住滿183天的證明,而這個證明原則上就是要提供居留證上的出入境章,所以可以可於當日至移民署公務櫃檯請求補蓋,當天補蓋免費,那事後想要申請出入境證明書,則需要付100台幣的費用到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可以委託別人辦理)。(如果是由配偶合併申請報稅是否需要提供,不確定,等確定了再來編輯)[/indent]
2,大陸籍配偶證件本身的效期比較短一般最長3年,申請自動通關雖然是可以,但只能在效期內使用,之後更換新證或者去延期之後如果想要自動通關,則還需要再去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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