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依亲居留是否需要立即返回大陆办理签注

冰冷手心 2015-1-28 1504






我现在在等团聚的入台证,第一次拿团聚办的入台证是一月内有效的是吗?那我拿到后去办的通行证签注是不是也是一月内有效呢?那请问我第一次入台后,按照现行规定可直接申请依亲居留,那我办理好依亲居留手续后是否需要立即返回大陆重新加签注呢?可以在大陆申请三年多次往返吗?







最新回復 (2)
  • kaka 2015-1-28
    引用 2
    第一次的入台證我記得是6個月內有效,你有6個月的時間辦理好結婚登記及赴台手續並入境台灣。如果實在不夠,可以在台灣申請延期一次,也只能延期一次,時間也是6個月。

    到台灣辦理好依親居留不需要馬上回大陸,最晚只要在證件到期前回大陸就可以了(大多數人是接近5年的時間),那個簽注是從大陸出發到台灣用的,你已經到台灣了,就可以忽略那個簽注了。

    三年多簽就是你在台灣是居留身份,那麼之後回大陸的時候就可以申請三年多簽,如果證件本身效期不足3年,則直接給你換一本新的,然後上面的簽注是三年多簽的簽注。
  • 冰冷手心 2015-1-30
    引用 3
    嗯嗯 谢谢 我是准备团聚入台后就在台湾居住了,有需要了再回来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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