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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整理的常見問題
大陸地區證照須有1個月效期規定,送件申請或延期處理原則
大陸地區證照須有1個月效期規定,送件申請或延期處理原則
kaka
2013-2-12
1685
答: 因核發居留證效期至大陸地區證照效期屆滿前1個月,故大陸地區證照效期僅剩1個月,請申請人換證後再送件。
資料來源
移民署
更新日期 2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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