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台胞子女在北京就讀批准書

kaka 2013-2-16 3049

辦理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需要符合如下三種條件其一,即可辦理:

一、監護人在北京有就業,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監護人和被監護人五年期有效《台灣同胞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台灣地區的戶口名簿和戶籍藤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勞動就業證》,簡稱「就業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4.監護人所在企業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或《登記證》複印件;
5.如監護人所在企業性質為外資,還需提供《外資企業批准證書》複印件;
6.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的在京入學申請書。

二、監護人在北京有購置房產,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監護人和被監護人五年期有效《台灣同胞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台灣地區的戶口名簿和戶籍藤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3.購買房屋相關有效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4.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的在京入學申請書。

三、監護人在北京有設立企業、投資,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監護人和被監護人五年期有效《台灣同胞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台灣地區的戶口名簿和戶籍藤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3.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副本)》、《外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的在京入學申請書。

註:①辦理子女入學所需提供的台灣地區戶口名簿和戶籍藤本上須有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詳細身份信息。

②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的在京入學申請書須由當事人用A4紙親筆書寫。格式可致電諮詢或辦理時現場書寫皆可。

③前往辦理子女入學前,請致電:010-6401 5058,確認相關材料無誤。


辦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廈401
諮詢、聯繫電話:010-6401 5058


來源:北京市台辦
版本:2011.04.18
最新回復 (1)
  • kaka 2013-2-18
    引用 2
    台商子女如何办理在北京中小学就读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凡无本市正式常驻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台生属借读生,但按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同样对待,免收借读费。台生的学习内容及对台生的各项管理,与本市正式学生相同,在就读期限内可以报考高一级中小学。各校录取台生,与录取本市正式学生标准相同。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本区县小学、初中入学具体方案,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为方便台胞子女在京接受教育,简化手续,台胞子女在京办理借读的具体程序是:

      1.认定台胞身份:台胞子女入学身份的认定需经北京市台办所属北京台商投资服务中心确认,并办理《北京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从市台商投资服务中心开具“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

      2.取得批准书, 安排就读学校,:台胞学生家长持“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申请入学,由区县教委主管中小学学籍的科室(部门)为其开具“台胞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批准书”,并按公安部给其签注的期限确定借读期限。

      3.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其中,若台胞持有我市某中小学出具的愿接收其入校借读的书面材料,市台商投资服务中心可介绍到该校所在区县教委,由区县教委安排到该校借读。

      4.办理时间:

      全市总体安排是: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在5——7月。

      高中入学:5月报名,6月24、25、26考试,7月底8月初录取。

      中途转学:为了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及其前后一周内办理。

      各区教委主管中小学学籍的科室(部门)不同,办理新生入学与中途转学的部门不尽相同,请台生家长事前咨询清楚再行前往,城八区学籍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为:

      单位    姓名    性别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东城    肖菲    女    中教科干部     65122237

      东城    周国贞   女    小教科干部     65593353

      西城    郭郁葱   男    中招办副主任    66139473

      西城    梁勇    男    小教科副科长    66201155-6318

      崇文    杨学银   女    中教科干部     67116163

      崇文    李银姬   女    小教科干部     67182653

      宣武    李跃    男    中招办主任     63583851

      朝阳    杨淑芹   女    小招办主任     85967525

      朝阳    刘惠红   女    中招办主任     85967039

      海淀    李 季   女    中教科副主任科员  88487336

      海淀    黄纯瑞   女    小教科主任科员   88487312

      丰台    韩宝兰   女    中招办副主任    63813947

      石景山   段新仓   男    办学管理科科长   68848875

      石景山   郭燕艳   女    中招办干部     68825597

      关于开具《北京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所需出示的资料:

      一、在京工作台湾同胞的子女

      1、持监护人所在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及监护人有效签注期内的《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口名簿》及相关资料;

      4、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二、在京购置房产台湾同胞的子女

      1、持购买房屋有效相关资料

      2、本人及监护人有效签注期内的《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口名簿》及相关资料;

      4、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2010年12月20日 来源 : 北京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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