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身份還是大陸地區人民,然後還是選擇自行報稅,有了去年的經驗,今年就比較方便快速了
首先有準備居留證及戶籍謄本還有大陸及台灣的證件影本(主要是為了給他們看出入境的日期,來看你去年度在台灣是否有居住滿183天),也有提交大陸地區親屬關係證明,只提交影本就可以,不需要存摺影本,因為外籍人士都只能給你支票,不能直接轉賬(因為我是退稅)
去國稅局報稅的地方,一樣先查詢所得,這個系統中都會有記錄,第二步一般台灣人就是抽號碼牌去網絡申報,但外籍人士不行,就是說第二位證件號碼不是數字的,系統不過,只能靠人工手動填表,所以基本上第二步就不用去抽了,直接去找國稅局的工作人員找他們協助你手動填表。
一般除非你的逐項扣繳真的非常高,否則一般還是用一般扣繳會比較合適,加上申報撫養大陸父母,這樣大概103年免稅額度在43萬左右的樣子,也就是說如果103年度你的收入不到43萬,那就不用繳稅了,那如果本來有扣稅,比方薪水裡有扣或者銀行利息等,這些等最終結算完後會再退還給你。
另外我有詢問如果無法馬上提交大陸地區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公證,可否後補,我說前一年都等到10月的,還在電話聯絡我補件呢,國稅局的人說,那應該是可以,反正有什麼事情他們會聯絡你的,我想這裡面協商的空間還是蠻大的,畢竟外籍人士是最後一批,大概年底的時候才開始處理,而退稅更是會拖到第二年的3、4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