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經登記,大陸地區補辦結婚登記事宜

ian00022 2015-6-5 1792

本帖最後由 ian00022 於 2015-6-5 17:09 編輯

請教各位版友,

我跟我太太(中國廣州)上個月在新加坡登記結婚,也順利地透過台灣的駐外辦事處辦理團聚以及結婚登記,接下來就是辦理依親居留,這邊想問一下版上的先進,如果之後要在中國廣州補辦結婚登記,具體要怎麼辦理,我知道如果照一般的流程,台灣這邊要辦理單身證明與無血親證明,問題就是我已經跟我太太在台灣登記,理論上已經不能辦理單身證明(已經不是單身身份),又如果是透過駐新加坡的中國使館,追認新加坡的結婚證書,證書上記錄的是我台灣的護照號碼(中國官方一般應該是不承認台灣護照),那這樣還能透過中國使館補辦中國的結婚証嗎?

謝謝~
最新回復 (4)
  • kaka 2015-6-5
    引用 2
    這個超過大家都知識範疇了~~完全和大部分走到路線是相反的~
    這個可能還是要問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了。
    這樣辦理下來依親居留,之後延期什麼的,又沒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那效期部分他們怎麼給呢?怎麼辦理延期呢。
    那你們辦理結婚登記他們沒要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嗎?
  • ian00022 2015-6-10
    引用 3
    不用的 因為我太太有新加坡的工作准證,所以台灣這邊是透過外交部追認新加坡ROM的結婚證書,然後安排團聚面談,之後請使館代為函轉登記文件,所以要準備厚厚一疊文件到辦事處,我問過似乎經由第三地是不需要大通證的,台灣這邊是承認中國護照的,只是一定要透過外交使館~

    還是謝謝您的回答~
  • LENANVSLUNAN 2015-6-27
    引用 4
    Quotekaka 發表於 2015-6-5 20:55
    這個超過大家都知識範疇了~~完全和大部分走到路線是相反的~
    這個可能還是要問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了。
    這 ...


  • LENANVSLUNAN 2015-6-27
    引用 5
    本帖最後由 LENANVSLUNAN 於 2015-6-27 05: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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