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移民署加签回来,回答得有点笼统,有点雾煞煞???

克莉斯多 2015-6-17 1542

刚刚从移民署回来,加签办好了。是来台后的第一次加签!!提供资料为大陆紫本,台湾蓝本,老公身份证或户口名簿(正本看一下归还,复印件他们存档),缴费300台币,就盖个章而已很快几分钟就办好了。接下来告诉我2018.01.17前要记得来延期(等于是第一次加签给了我2年7个月),每年在台住满184天,满4年可申请长居巴拉巴拉...
下面问题来了:
我:延期??
工作人员:没错,延期
因为有疑问于是又问了一遍,还是回我“延期”两个字。好吧,我承认我有点雾煞煞...
回到家,仔细想了一下,延期的意思到底是啥呢,于是自己开始揣摩?
1.是直接就申请长居的意思?可是时间还要差半年才满4年啊!...
2.还是延期一次再给我半年,然后半年后才能申请长居?
所以我的哪个理解才是对的呢?还是都错了?
求解!!!!!!!!!!!!!!!

最新回復 (3)
  • 克莉斯多 2015-6-17
    引用 2
    补充一下,如果配偶死亡或离婚但有小孩监护权的情况,把上面户口名簿或身份证改为户籍藤本(有效期是近3个月内才可以)。即:大陆紫本,台湾蓝本,近3个月内户籍藤本。
  • purimura 2015-6-17
    引用 3
    是延期沒錯,在辦長期之前你還要去延一次。但是據說長期的兩年是不能中斷的喔。
  • 克莉斯多 2015-6-17
    引用 4
    Quotepurimura 發表於 2015-6-17 13:44
    是延期沒錯,在辦長期之前你還要去延一次。但是據說長期的兩年是不能中斷的喔。 ...


    谢谢你的解答,明白了。没关系,我长期住台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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