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單身證明辦理請教

harryhebe 2015-7-24 1371

請教,台灣人在辦理單身證明&無血緣關係證明時,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大陸配偶一方,是否需要親臨?是否需要大陸的戶籍本,和大陸配偶的身份證?

因為身上只有台灣居留證,紫本和護照,沒帶大陸身份證。。。。求助。。。。
最新回復 (2)
  • liyu 2015-7-24
    引用 2
    看这个帖子吧從單身證明公證一直到辦理依親居留,http://www.xinzhumi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highlight=%E4%BE%9D%E8%A6%AA%E5%B1%85%E7%95%99
  • Peter 2015-7-25
    引用 3
    本帖最後由 Peter 於 2015-7-25 19:56 編輯

    1.大陸配偶一方不需要親臨 (親臨已經是機場面談階段了)
    2.在戶政事務所辦全戶戶籍謄本5份
    3.帶著以下資料去轄區法院的公證處辦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
    台灣配偶戶籍謄本5份
    臺灣配偶身份證
    台灣配偶印章
    大陸配偶的姓名
    大陸配偶出生年月日
    大陸配偶出生地
    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
    大陸配偶身份證號碼
    P.S:
    1)大陸配偶最好把自己戶口簿上的資料頁和身份證都拍照發給臺灣配偶 (這樣去辦的時候資料資訊一定不會錯),特別是戶口簿上的地址和身份證上的地址不一致的時候要特別小心;
    2)要去台灣哪個公證處辦理? 建議是最好去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公證處 : http://www.ezchina.com.tw/old/old/court.htm
    3)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一共是5份,會留給本人2份,其餘的公證處會交由海基會寄到大陸配偶的戶籍所在地的省公證員協會,通常辦好公證後公證員會給你所在省公證員協會的地址和電話。
    4)打電話到大陸省公證員協會確認收到公證書再去大陸辦理結婚。
    5 ) 可以參考海基會的網站說明http://www.sef.org.tw/lp.asp?ctNode=3847&CtUnit=2216&BaseDSD=7&m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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