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配偶往生後遺產繼承、勞保死亡給付等問題

kaka 2013-2-28 10031

前言:我們當然希望夫妻可以白頭到老,但總會有一些家庭會有天災人禍,其實這樣內容的帖子本不想寫,可為了能幫到一些人,還是稍微寫一下吧,如果大家遇見這樣的事,可能也心力交瘁,也無心管這些事,如果家庭內部是公平有愛的,那就還好,就怕萬一發生了,家庭會為了錢財等起爭端,那大家能了解一些知識,就可以保護自己正當的權益,特別是針對沒有子女的陸配,很可能會和配偶的父母有利益衝突,而在不知情的情況損傷應得的利益。

第一部分:遺產

一般來說,在民法裡這樣規定順位: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所以一般情況,如果配偶還在,並且還有子女,則遺產會歸配偶50%,子女一共50%,如果沒有子女,則配偶50%,父母一共50%,依次類推。並且我記得好像是,即使有留下遺囑,比方100%歸父母,配偶是0%,那配偶也可以申請獲得25%。

第二部分:勞保的死亡給付部分

勞工如果身故,則家屬可以申請2部分錢,一部分是喪葬津貼,一部分是遺屬津貼,這兩部分都不算是遺產,這是保險的給付金,喪葬津貼是為了補貼勞工辦理喪葬的費用,一般勞工可能可以到9萬左右(有公式計算,勞保局網站可以試算),申請不限定是配偶和子女,只要可以提供喪葬的收費發票那些就可以申請,也就是支出殯葬費之人可以申請,另外一部分是遺屬津貼,這個也可以申請為遺屬年金,區別是如果投保人是2009年1月1日之前就有投保,則可以申請一次請領遺屬津貼,也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遺屬年金,而如果投保人是在2009年1月1日之後才加入的勞保,那就只能申請遺屬年金,遺屬津貼不俗這個有順位,只有前面順位不在了或者不符合請領(像失踪啊之類的),後面的順位才可以申請,之後只要前面的順位符合條件去領,那之後的順位就不能領,那配偶及子女肯定是第一順位,那麼有人問,如果從時間上看,2種都符合條件,我應該請領哪一種呢?針對遺屬津貼可以一次請領的狀況,那就沒什麼好說的,申請就可以領出來,如果是想申請遺屬年金呢,那就未必可以當時就可以領,因為有以下條件”
(1) 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 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但如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下述( 2 )項之子女,不在此限。
B. 年滿 4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2) 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3) 父母及祖父母:父母、祖父母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4) 孫子女:孫子女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前述( 2 )項子女條件之一者。
(5) 兄弟姊妹:兄弟姊妹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配偶,又不符合上面的條件,而子女也不符合上面的條件,那就不能請領,只能父母去領了,然後一直等配偶或者子女符合條件的時候,才能去按月請領年金,那等子女長大了,配偶又再婚了呢,那配偶和子女就完全不符合條件申請了,就只能父母去請,所以具體要用什麼方式去申請,還是看大家自己的需要了。
請領的規則呢,可以參考勞保局
給付的金額標準,參考這裡,在線試算大概金額,參考這裡

第三部分,緊急救難
像有台灣身份證的人,那如果家庭中有變故,可以向公所申請一些補助,那針對沒有設籍的陸配,公所就沒有相應的補助了,但實際上也因此,政府有個外籍配偶關懷的基金,具體什麼名字我忘記了,這部分錢不同縣市給的不一樣,這個要跟外配服務中心聯繫,並且有申請時間限制,要在發生變故後的三個月內,或者有的縣市可能是六個月內申請,如果符合條件,則可以給一部分緊急救援補助,多少不清楚,所以如果真遇見這樣的變故,記得及早申請。

上面的只是我個人查資料查來的,都是一般情況下,像遺產,如果有房產,還要限制長期居留還要看是否有人唯一依賴的住所等限制,而勞保那個只是一般勞工,像國民年金什麼的,我還沒查,所以上面的只是提供參考,不包含一些特定情況,如果有哪裡不對,歡迎指正,也歡迎大家補充資料充實。
最新回復 (3)
  • 503246455 2015-10-11
    引用 2
    (1) 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 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但如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下述( 2 )項之子女,不在此限。
    B. 年滿 4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为什么年龄大才能领取?
  • 503246455 2015-10-11
    引用 3
    没有身份证估计也不行把
  • kaka 2015-10-12
    引用 4
    因為給錢的目的是怕配偶比較困難,那如果配偶在那個年齡之前已經再婚,組新的家庭,也就不需要接濟了,這個是額外的補償,不是遺產,政府就限制了年齡,假如沒再婚,那你本來是有配偶的,現在配偶走了,就給你補貼. 和有沒有身份證沒有關係,但估計即使有到年齡了,應該要提交沒有再婚的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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