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定居台灣前,每年在台居留的時間問題

avie 2013-2-28 11759

本帖最後由 avie 於 2013-2-28 17:51 編輯

大家好,我有一事不明,現請教大家。
在拿身分證前,據說每年在台居留時間不能少於183天,那麼,如果我這樣安排時間是否可以?
例如: 2013年7月3號離開台灣,2013年在台居留的時間剛好滿183天,2014年6月30後返回台灣,那2014年在台居留時間也剛好滿183天,這樣,從2013年到2014年,我可以在大陸生活剛好也是一年。2015年7月3號.......依次類推,
問題一: 時間這樣安排,是否會影響到拿身分證?
問題二: 時間這樣安排,在拿證時,是否需要大陸那邊在開<良民證>?



最新回復 (12)
  • kaka 2013-2-28
    引用 2
    第一點,也許如你所說的啦(我不確定),只有個小問題,現在到立法院審核的6改4草案中,“4年”是前3年依親居留,最後一年是長期居留,這個長期居留需要在台灣住就不是183天了,而是335天~所以只有前三年才可以按照你的那樣,變相在大陸住接近1年時間。


    按照移民署的申請長期居留須知中有這個注意事項“計算方式自核發依親居留證之日或申請日往前推算,每年合法依親居留須逾一百八十三日,未逾一百八十三日之年度不予列入。申請日如遇例假日順延,勿提前申請。”
    這個字眼,我看也是迷糊。又好像是自然年,又好像按照居留證的日期來劃分“一年的天數“,兩種不同的算法呢,對具體哪些天可以在大陸居住是不一樣的,像假如居留證是2013.05.01申請的,你7月1號回大陸住到2014年6月30號回台灣,然後剩下時間都在台灣住,那從2014.05.01回頭看,你前一年的時間內在台居住的時間是不足183天的,但從2015.05.01回看前一年的在台居住時間是夠183天的,然後2016.05.01再回頭看,前一年又不足1年,這樣就會每兩年都會少一年的時間。那具體的我之後再諮詢下移民署。

    第二點,需要不需要“良民證”(無犯罪記錄公證),要看你每次離開台灣的時間有沒有超過3個月,只要有哪次超過3個月,則由依親居留辦理長期居留,長期居留辦理定居都需要“良民證”,也就是五年以內的無犯罪記錄公證。還有如果你離開台灣單次超過3個月,那之後申請長期居留和定居還要再去醫院做體檢。
  • avie 2013-2-28
    引用 3
    本帖最後由 avie 於 2013-2-28 23:25 編輯

    kaka你好,看了你回復的信息,只能說我想回大陸住久一點的想法太簡單了,單是超過3個月回來還要去體檢,還要出具無犯罪紀錄證明就很麻煩了,看來,我回去的時間還是不要超過3個月比較好,真的拿到身分證,那時回大陸住久一點時間,反而不會有這麼多的限制了吧?
    我經常提問,讓你費心,真的很不好意思,由衷的感謝你的幫助,多謝多謝......
  • 阿春哥 2013-3-1
    引用 4
    Quoteavie 發表於 2013-2-28 23:20
    kaka你好,看了你回復的信息,只能說我想回大陸住久一點的想法太簡單了,單是超過3個月回來還要去體檢,還 ...


    等妳拿到了身分證,回去大陸的簽證一次也是三個月,超過要辦延期!
  • avie 2013-3-1
    引用 5
    本帖最後由 avie 於 2013-3-1 15:00 編輯

    Quote阿春哥 發表於 2013-3-1 13:49
    等妳拿到了身分證,回去大陸的簽證一次也是三個月,超過要辦延期!

    台胞證簽一次總是只有三個月的期限嗎? 還是.....?

    如此限制,意思就是:
    1. 嫁到台灣來的,每次回家時間不要超過三個月,否則: 要重新體檢,要重新開"無犯罪紀錄證明"
    2. 拿到身分證的,每次回家時間不要出過三個月,因為: 簽證的有效期也只有三個月

    反正,不論妳怎樣,要想在台灣正常生活,不要離開太久,否則會影響家庭和諧,繼爾會影響台灣社會安定......{:15:}

  • kaka 2013-3-1
    引用 6
    Quoteavie 發表於 2013-3-1 14:53
    台胞證簽一次總是只有三個月的期限嗎? 還是.....?

    如此限制,意思就是:


    參考 2012.11.22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在臺長期居留送件須知

    第2條裡,應備文件中的第三、四條有說明,是需要無犯罪記錄公證和醫院的健康檢查,而最後的注意事項中的第四條又註明“(三)在臺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申請長期居留時,得免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刑事紀錄證明。”


    從而可知,中間每次離開台灣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那到時候就需要額外再花些錢了。


    拿到身份證後的三個月,阿春哥的意思其實是指大陸的簽注的,到時候你的身份就是 台灣地區人民,那進大陸,是需要持有台胞證的,而台胞證默認的都是給你3個月的簽注,也就是,你在簽注有效期你可以在大陸停留,想居住超過3個月的話,需要去出入境管理局加簽,就又可以住3個月,之後是否還可以再繼續無限期加簽就不知道了,另外如果你有常住的需要,比方有住房,工作等相關需求,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1年的簽注,甚至還有更久的,但很多地方就給你1年的吧,這樣你住的時間就可以更長了。這時候3個月的限制是大陸方面的限制。

    另外還要說明,最上面我算的那個幾月幾號的限制我也是不確定的噢,可能我語文不大好,不知道怎麼解讀那些文字。
  • avie 2013-3-2
    引用 7
    卡卡,你好,我是101年2月拿到依親證的,7月離台,9月返台後沒有在離開過台灣,請問,我101年在台停留的時間是否超過183天? 移民署核算每年在台居留的天數是累計的嗎?
  • kaka 2013-3-2
    引用 8
    計算方式自核發依親居留證之日或申請日往前推算,每年合法依親居留須逾一百八十三日,未逾一百八十三日之年度不予列入。
    如果是我理解的方式的話
    那你到2013年2月朝前推一年,也就是從2012.2—2013.2你第一年的時間是超過183天的,是累計的。沒有要求連續183天。
    你的第二年就是從2013年2月開始算起了。
  • avie 2013-3-2
    引用 9
    Quotekaka 發表於 2013-3-2 19:06
    計算方式自核發依親居留證之日或申請日往前推算,每年合法依親居留須逾一百八十三日,未逾一百八十三日之年 ...


    哦,那樣就好了,謝謝你哦~~
  • sunny 2014-3-5
    引用 10
    卡卡我想请教一下:我是2012年8月21日拿到依亲居留证,2013年7月10日离开台湾.预计2014年4月回台湾,依照楼上这样算我2014年还够183天吗?
  • kaka 2014-3-5
    引用 11
    Quotesunny 發表於 2014-3-5 02:17
    卡卡我想请教一下:我是2012年8月21日拿到依亲居留证,2013年7月10日离开台湾.预计2014年4月回台湾,依照楼 ...

    卡卡我想请教一下:我是2012年8月21日拿到依亲居留证,2013年7月10日离开台湾.预计2014年4月回台湾,依照楼上这样算我2014年还够183天吗?

    A:第一年2012.08.21~2013.08.20 你在台灣住超過183天,所以第一年有效
    第二年2013.08.21~2014.08.20 你從4月才回到台灣,那第二年你在台灣住最多也就4個多月,不足183天,所以第二年不算,你還需要有效的3年才可以申請长期居留,時間還是從2014.08.21開始算起。

    另外因為你單次離開台灣超過3個月,所以你到時候申請長期居留的時候還需要做一次無犯罪記錄公證及健康體檢,這個要等你申請的時候再申請,畢竟2個都有效期,不能現在申請了到時候使用。

  • sunny 2014-3-5
    引用 12
    Quotekaka 發表於 2014-3-5 12:41
    卡卡我想请教一下:我是2012年8月21日拿到依亲居留证,2013年7月10日离开台湾.预计2014年4月回台湾,依照 ...


    终清于弄楚计算方法了,谢谢卡卡!
  • zdq123 2014-4-22
    引用 13
    我想問問,我是12.8.27入台,13年12.2回大陸,14 年4.16回台,時間怎麽算啊,是不是居住183天必須是連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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