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代办情形及有关要求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24日
台湾居民应当本人前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形可以除外:已满(含)60周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可以代为申请的其他情形。被委托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代办单位的代办人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以上监护人、代办人、被委托人均应当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证件复印件或者留存电子扫描件。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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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www.mps.gov.cn/n16/n84147/n84211/n84288/n398982/4671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