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先生您好! 想要反映此事已久矣,现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是5年,(对于大陆配偶们来说这个5年期形同虚设,因为其实只有3年好用 。) 但是每次申请的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多次签注却是最长三年,因此三年一到必须返回大陆办理签注时要么只能再签两年(因为通行证还剩下两年有效期), 要么就要换一本新的通行证才能续签三年,(换新本子不仅要收费,而且需要更多的工作日,实在劳民伤财!等待的过程也漫长而煎熬) 每次跟窗口办理人员反映此事时,他们也很无奈,也很有同理心的说如果不换本子大家都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可是,远嫁台湾的姐妹们回去一趟办理签注当然会希望签到最久的三年。( 3年必须回去办理一次签注其实已经给很多妈妈们造成困扰,但不敢奢求太多。)唯希望各位老爷们能在了解状况后将通行证改为6年让其物尽其用,感恩不尽! 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