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拿到依亲居留证 分享这半年来的小心得

kenshinz 2016-1-29 178

本帖最後由 kenshinz 於 2016-1-29 00:42 編輯

心得分享
兩岸的婚姻是辛苦的,涉及到太多的手續和法規,有時候在辦理的過程中自己都非常煩惱和無奈,相信每個過來人都深有體會。我從關注論壇開始就一直按照論壇的帖子去辦理結婚的流程和手續,感謝先進前輩的幫助和指點,目前終於順利拿到依親居留證。所以想把自己這將近半年的心得分享一下,有一些最新的部分可能是之前法規沒有涉及到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先說明下,我只是做一個簡單的心得分享和流程介紹,關於詳細的部分還是建議大家去參考kaka整理的(不斷更新)兩岸通婚詳細流程【從單身證明公證一直到辦理依親居留】,這應該也是目前網路上最全面和仔細的流程帖了,內容和步驟我也都一一證實了,畢竟我自己就是參考這個帖子辦理好的,全程沒有委託過任何中介和代理人,都是自己親自辦理的,大概歷時5個月左右~以下就和大家做個簡單的分享。

相信有打算看的朋友,一定已經做好要結婚的準備了,首先恭喜你們,邁入人生新的階段。但是在結婚之前,我還是客觀現實的希望雙方都想清楚未來的規劃和打算,結婚並不是一時衝動的事,何況陸配未來在台的生活和就業需要比平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和學習,這也都是需要考慮進去的。


  第一步:台灣居民申請『戶籍謄本』和『單身證明』及『無近親血親關係聲明書』,其中『戶籍謄本』到戶政事務所去辦理(1份即可),至於『單身證明』和『無近親血親關係聲明書』可以到台灣的地方法院公證處,或者是各地方法院所屬的民間公證人辦理,我選擇的後者,當時要求我開了6份。然後公證處會幫忙寄到海基會,海基會再轉給陸配所在城市的公證員協會 (大概需要1個月,不用我們管)。
  
  當然在這裡我想特別分享的是,我到了去民政局登記結婚的時候(2015/9,福建省),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才告訴我,現在已經不用在要求台灣配偶把單身證明、無血緣關係書等郵寄到海基會去驗證了,實際上直接拿台灣開出來的正本去登記就可,免除1個月的等待時間。當然大陸的民政局在這裡會審核一次,如果他們對你們的婚姻登記存疑,他們則會要求你出示公證處的那些資料。所以如果不著急的話,還是按照傳統流程辦一下,如果很著急的話,其實直接相關原件去辦理登記就可以了。

  結婚登記需要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不一定是要省民政局!!因為我當時是要去省民政局登記的,結果人家告訴我,直接去你戶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辦,省民政局不受理...囧了!這裡最好自己打電話去市/省民政局問一下哦~登記的時候大陸配偶提供2個:身份證、戶口本(地址最好一樣)。台灣配偶提供3個:1、台胞證(原件和复印件)、2、台湾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台湾公证机构給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声明(原件及复印件),當然還有紅色背景的結婚照哈~然後就可以登記了~對了!部分省市對涉外婚姻還要求做體驗,但我們省當時并沒有強制要求,所以這個也需要問一下。

  剛才不是去的市民政局登記的嘛~所以登記完馬上再去市區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由於公證需要一些時間,所以我們建議去民政局登記是早上去,這樣就不會出現公證處下班的情況。另外公證處會問你是「結婚公證」,還是「結婚證公證」,一般來說是前者,對他們說涉臺的,一般都知道。公證費好像是兩百多塊,選擇普通快遞就好了,差不多30天;特快的據說是20天,但需要三百多。
  公證完的時候,有時候會現場給你2個正本,當然也有的省需要隔1個星期再給你正本。如果現場給的話,記得臺配帶著一份要用的,陸配也帶著一份。如果現場沒有給的話,那就需要你回頭再郵寄給台灣配偶(可以選擇順豐),一定要記得郵寄,這個非常重要,因為需要臺配拿到海基會驗證的~

最新回復 (3)
  • kenshinz 2016-1-29
    引用 2
      第二步:第一步的結婚公證以後,到達海基會應該需要1個月的時間,可以從海基會的APP上查詢進度(需爬墻),確認副本到達後,就可以讓台灣配偶拿正本去海基會驗證了(台北市的海基會在捷運大直站 3號出口),驗證通過後會在正本外面加蓋一層紙,無非就是說明資料相符之類的。然後台灣配偶就可以拿著驗證后的結婚公證書和其他一些資料去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的入台證件。
      提交後,由移民署的專勤隊進行初步審核,可能會讓提供一些雙方的資料和家訪動作,比方台灣配偶的信用記錄、存款證明、兩人的交往記錄及結婚照片之類的,我們當時提供了存款證明、交往郵件、照片等,後來又被要求補一個台灣配偶的信用記錄,哎~所以一次性能準備就都準備好~免的補件非常麻煩~沒什麼問題后專勤隊會來家裡訪談,簡單了解下,如果沒什麼問題,會在一週內發出團聚證(其實也是一張紙的入台證,只是特殊事由而已)。


      當然這裡有個問題是,有的人沒有那麼順利,所以可能家訪后還需要到移民署去初次面談(這個和後面的機場面談不一樣),中間可能還需要雙方連線,對比一下答案。我當然沒有經歷過這一步...

      小技巧:團聚證發出來以後,很多人都說要把正本郵寄到大陸,讓大陸配偶去辦理相關證件。但我自己在辦理的過程中,由於時間非常緊,所以我實際上是把團聚證拿去掃描彩色版,然后發email,我在大陸再沖印出來~這樣當天就可以去出入境辦理了~我在辦理的時候完全沒有任何問題!出入境的人只是核對編碼,完全沒有在乎你是不是掃描件(當然我也是非常正式和高質量的掃描件)~不過如果時間不急還是郵寄一下好了~台灣郵局發內地,大概7到10天可以收到。

  • kenshinz 2016-1-29
    引用 3
    佔樓白天繼續,太晚了先休息...
  • kenshinz 2016-1-29
    引用 4
    佔樓白天繼續,太晚了先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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