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誰有辦過"母親懷孕時之配偶否認親子關係之聲明公證書"

xiao-mei 2016-4-5 1381

本帖最後由 xiao-mei 於 2016-8-18 00:02 編輯

請問大家,我是貴州女與台灣男未婚生子.
現在我與小孩要辦回台灣,發現小孩規定如下:
●母親在懷孕時與他人有婚姻關係
除依上開所需之文件外,若母親在懷孕時之配偶是大陸人民時,另應備大陸法院「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確定之判決書公證書、生效證明公證書或母親懷孕時之配偶否認親子關係之聲明公證書


因我(女)離過婚,現在我離婚證是我懷孕時後1個月才離成的...
說明:我小孩懷胎9個月生,小孩出生日期:2014年2月,有出生證;出生證父親欄為現在老公名字,也確是現老公的,因我與前夫早分居半年了...可現在我才發現台灣小孩入台規定,我與前夫離婚證為2013年6月...這日期一算才8個月!
請問有過此經驗的嗎? 台灣應會辦理小孩入台吧,而不需要我提供"母親懷孕時之配偶否認親子關係之聲明公證書"?


如果真要我提供配偶否認親子關係之聲明公證書,我前夫會幫忙,請問提供什麼材料到公證處?

請知道的人幫忙;謝謝大家.

PS:這是我現老公寫的.我們全家都還在陸!
最新回復 (2)
  • kaka 2016-4-7
    引用 2
    這個還真不知道,只知道條款,沒親身經歷周邊也沒有類似的案例。
    這個可以問下戶籍地的公證處是否有出具過類似的公證。
  • xiao-mei 2016-4-9
    引用 3
    謝謝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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