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各位姊妹
上周已經提出團聚申請,正在等家訪和入台證的核發,我自己本身在越南工作
希望老婆七月的時候可以先過來越南,然後月底入台證也差不多好了,我託人帶到越南,再跟我一起回台灣,所以屆時他會用護照出境到達越南,不會用到大通和簽注,然後預計等到過年才會回到大陸,到時候才需要大通。
1.這樣的走法的話意思是不是我不需要一直卡在這去等入台證核發先去越南呢
2.然後到時候已經是拿依親證明去申請第一次的探親簽注這樣是否可行?
3.沒有簽注只有拿大通可否正常回到大陸?
4.沒有拿到入台證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先申請大通證嗎,不申請簽注(他也不是開放城市居民)
因為如果這樣可以的話,也不用一直卡在入台證這邊,可以放心的訂越南機票,現在直接辦大通拿到大通就讓他來越南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