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ei5802 於 2017-1-18 09:03 編輯 真的是諸事不順,本來預計昨天晚上7:50飛機 香港到台灣,接著機場面談...老婆傳信息過來說延航兩小時不給出境來台灣,要滯留一天香港
接著今天早上9點航班約11點10分到台灣...
男面談官先面談我,講話很不客氣、咄咄逼人...
他問的非常仔細,幾乎都是幾月幾號幾點跟太太在哪邊做什麼..
我老婆來過台灣觀光一次,所以就成為這次的焦點..
每日的早上到晚上都問的很仔細...
而我當下真的有點緊張,有些事情不記得,只說個大概...
途中他問了我這兩週老婆去哪住、住哪裡.....
因為當時我們還算剛交往(我跟她都比較保守一點),她去住了幾天旅館...
我忘了詳細是住幾天,我回答錯了,我說住了5天旅館剩下時間住我家。
結果老婆是說了住了7天旅館剩下時間住我家...
我有跟他解釋我記性差,當時住幾天實在是有點忘記,也沒跟老婆溝通好...
面談官認為是重大瑕疵,給了張紙,把我老婆遣返了...
不知道為何覺得面談好嚴苛,是因為蔡小姐上任,比較嚴了嗎?
現在問題來了,想請教各位,我想馬上申請第二次面談...
1.我是重新跑一次團聚流程嗎?2.能馬上申請嗎?還是有規定多久才能申請?
3.那家訪需要重新家訪一次嗎?(當時家訪很快,來半小時左右就走,一週就發入台証給我,新北市,申請到家訪約2週多)
4.曾經被認為是重大瑕疵會再提出來問嗎?如果改言詞,面談官會問理由嗎?
5.有快點申辦的方法嗎?(好想快點接到老婆,是我太緊張了...)
很心疼老婆,因為他在香港機場滯留一天沒有睡,來了台灣面談,說精神差。
現在人還在機場等飛機,郁悶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