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月26號去申請的定居的,10月26號核准,11月2號收到公文,次日就去辦理初設戶籍了,身份證拿到後就去旅行社訂回去的機票,順便辦理護照,由於是男性,牽涉到兵役問題,辦理護照的時候選擇役男選項。收到護照後,上面有個役男提示,說役男處境需要核准,普通役男去區公所兵役課申請,初設戶籍未滿一年的大陸地區人民去移民署申請,但是由於離移民署太遠,就直接去區公所申辦了,本來想著不給辦的話再去移民署,結果到了那邊等了大約一個小時也給辦了,兵役課會在護照上蓋上一個核准出境的章,然後還有一張役男出境申請處并蓋有核准章。
回去山東後,先去縣城的出入境大廳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定居簽注,結果辦理民警說要先去註銷戶籍才能辦,不過我在公安部官網上查到的流程是要先辦理定居簽注,跟他們說明情況後,辦理的民警又打電話給上級問了一下才給辦了。等了大約三四天,說證件出來了,要去市局的出入境去領,次日一大早趕到市局出入境大廳領到證件,不過看公安部的公文說還要領一個戶籍註銷通知書,然後就詢問了一下辦事人員,說要去另外一個辦公室領取,去了那邊辦理人員把剛領到的大通證又收走了,給了一張戶籍註銷通知書,說等回去戶籍地派出所辦完戶籍註銷後,拿著戶籍註銷證明再來領取大通證。【各位記得回去辦理戶籍註銷的時候讓民警多開幾份戶籍註銷證明,因為去市局出入境領大通證的時候他們會收走一張,至少還得留一張去辦公證用的。】回去辦理完戶籍註銷後回來拿到大通證就直奔公證處了,到了公證處準備好派出所出具戶籍註銷證明,台灣身份證,大通證,結婚證複印件等資料,公證員就給開好了公證書,費用450元RMB。回去等了大約一個禮拜,說省公證員協會已經將公證書副本寄送台灣海基會可以領取公證書正本了,去領了公證書後就是回台灣等待公證書副本寄到海基會了。
今天查到副本已經寄到海基會了,趕快去辦理了文書驗證,辦完後去移民署繳交了大通證正本,帶文書驗證的公證書正本和複印件,受理的人員檢視無誤後,把公證書正本還給了我,大通證正本和公證書副本被收走了。大致流程就是這樣,僅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