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子女自大陸地區返台就學相關事宜

kaka 2013-4-4 8125

台商子女自大陸地區返台就學相關事宜

(一)義務教育階段(國中、小學)
1.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台商子女學校
就讀于「台灣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其學歷與台灣地區同級學校學歷相銜接。可持該校學籍證件徑向戶籍所在地學區之國民中、小學申請就讀即可。返台銜接義務教育所需文件包括:戶口名簿、家長私章、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在校生持所有學期成績單及轉學證明。
2.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地區學校(含國際學校)
台商子女就讀大陸地區初中、小學回台後如欲繼續就讀國民中小學,依國民教育相關法令規定,憑足資證明之文件(如就學記錄、成績單、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明等)逕向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國民中、小學申請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返台銜接義務教育所需文件如下:
(1)自大陸小學畢業,返台就讀國中
A. 戶口名簿
B. 家長私章
C. 畢業證書(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 2)就讀大陸小學(國中),返台繼續就讀小學(國中)
A. 戶口名簿
B. 家長私章
C. 所有學期成績單(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D. 轉出(學)證明(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二)升(續)讀高中(職)
1.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台商子女學校
如係就讀於「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持該校學籍證件即可報考各校轉學考試。
返台參加轉學考試所需文件如下:
(1) 學生證或休學證明書(台商子女學校所開立相關證明文件免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2) 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
(3) 學年成績單(台商子女學校所開立相關證明文件免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2.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
台商子女就讀大陸地區高級中學(包括職高)回台後欲就讀公私立高中、高職者,持其大陸高級中學(包含職高)成績證明,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構辦理採認,換發同等學力證明書即可報考各校轉學考試。
(返台參加轉學考試所學文件可參考前點1,惟大陸地區高級中學所開立之學生證或休學證明書、學年成績單須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三)如已於大陸地區完成初中學業,可返臺參加全國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簡稱基測),并依登記分發、申請、推甄等方式入學。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網站:http://www.bctest.ntnu.edu.tw ,電話:886-2-2368399、33931204,傳真:886-2-23948973,信箱:[email]jen@bctest.ntnu.edu.tw[/email]。
(四)升讀一般大學
依照考招分離理念,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所規劃之大學推薦甄選入學、申請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等招生管道,需採用學科能力測驗(學測)或指定科目考試作為評量依據。學生報考學科能力測驗(學測)或指定科目考試(指考,次年4至5月報名)時,僅需注明學歷程度,無需提具學歷證明文件。唯當學生報名參加各項招生時,如大學推薦甄選入學(12月初)、申請入學(約于2月左右)及考試分發入學(7月)等,均需依據報名資格檢附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可先行以經文書驗證之高三在學證明替代),並于錄取后繳交正式學歷證件。
1. 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台商子女學校
就讀于「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者,持該校學籍證件即可參加上述招生考試(學測、指考)。
2. 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
依現行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所持大陸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即職高)學歷證件,
須先經就讀學校所在地之當地大陸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向台灣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換發同等學歷證明書,方可據以參加國內大學入學招生。(學測、指考)台商子弟如為大陸高中應屆畢業生,可比照台灣做法,先行以高三在學證明,報名參加台灣的大學入學招生考試(學測、指考),惟仍需於參加招生入學前,辦理高中學歷文書驗證。
3. 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學測、指考)可採個別郵遞報名、個別網路報名、集體報名。高級中學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由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之升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亦可由網路或郵遞方式辦理個別報名。考試地區由考生於報名時自行填選,再由大考中心按照考生選考科目統一編配試場及座位。(東莞台商子弟學校及華東台商子女學校設有學測考場)簡章及報名、考試相關信息可洽詢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電話:886-2-2366-1416,語音查詢專線:886-2-2364-3677,傳真:886-2-2362-0755。
(五)升讀技專院校(四技二專)
1. 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台商子女學校
持「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核發之學歷證件者,可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試(簡章于12月間發售),并依登記分發、申請、推甄等方式入學。
2. 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
台商子女持大陸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即職高)學歷證件者(經文書驗證),做法同前點1。

技專院校招生策進總會網站:http://www.techadmi.edu.tw/four_year/info.htm,電話886-2-27773827,傳真:886-2-877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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