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于2016年办理过一次依亲团聚,因为先生的妈妈在重病期间,先生又无业又在照顾妈妈等诸多问题,移民署那边没让我们通过,理由是面谈言语表达不一致,还发了处分书~现在我们打算二次办理依亲团聚,目前我已经怀孕5个月左右,我先生说怀孕期间比较好办,请问一下大家,我有第一次被拒签的记录会不会影响到第二次办理的通过?目前我怀孕已经5个月了,这个情况是不是通过率高一点?我先生说移民署还要我的产检证明,我不太清楚产检证明是不是就是病例上写明怀孕的记录?还有B超单子?包括我的NT影像那些证明呢?这些证明需不需要医生签字或者医院盖公章?产检证明还需要公证吗?我现在已经把结婚证公证寄过去了,那个良民证我也打算近期办好公证寄过去,因为现在毕竟是孕期已经5个月了,怕太大了不让坐飞机,目前先生的妈妈已于2016年去世了,他目前没有房产,有一份工作,公司可以给他开工作证明,比起第一次办理的硬件条件要好很多,但不知道像我这个情况,是第二次办理又有赶上怀孕期会不会好通过一点?谢谢大家,恳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或者分析一下这次办理是否可以好通过一点?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