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台湾办理好结婚登记。今年去台北想完成依亲居留的申请,所以必须先再办理一次团聚证才能入境台湾。想请问办过第二次团聚的人,从申请日开始算起平均大概几天能发证?2周能下来吗?
感谢!
謝謝各位提供的資訊。前陣子已把二次團聚辦下來了。基本上歸類幾個重點: s q& e% ]& C
1. 團聚名義申請入台,雖然材料規定台灣配偶是可以提交國民身分證 或是 戶口名簿 的正本加影本,但是在保證書上 保證人的資格第一順位是指配偶或直系血親,而保證書上必須提交國民身分證,所以其實提交配偶的國民身分證才是最便利的選擇。
2. 大陸配偶再次入台,申請必須提交大陸地區旅行證件, 要求是 中國大陸的護照 或是 大通證 的影本。我兩者都有提交,但是碰到收件人覺得OK,但上級主管認為我提交的大通證影本只有正面,沒有背面,被要求補件。在官方的要求上是沒有特別明確正面反面都有提交,但實例上則碰到,所以建議大家 在影印時,不管大通證背面的資訊如何,就全部正反面影印,以免麻煩。我也建議護照和大通證全部都提交上去。
3. 團聚申請被核准共花了5個工作日(不包括週末和收件日),再加上兩岸之間的快遞(順豐,最快2天到達),從大陸配偶把資料寄到台灣算起,到大陸配偶收到團聚證,大概16天左右。所以時間上大家不能算太緊。再加上大陸配偶還需申請T簽注,也至少需要5個工作日(收件日不算)。總共流程基本上1個月左右能搞定。
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