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小燕子 於 2018-8-27 01:48 編輯
8/2回到家
8/3去入出境辦定居, 說我的紫本還沒有過期 ,現在都是卡式的紫卡了,如果是紫卡(新式的紫卡,一定是本縣出入境所核發,直接在本局註銷多次入出境紫卡,然後直接辦一次性紫卡給我,只需2-3天,2-3天後直接開證明單給我去派出所辦註銷),可惜是紫本,所以還是要寄去市中心的入出境辦一次出境紫卡)就先繳了95元辦吧! 收據單上寫預計8/15通知可寄到縣城出入境這邊!
8/15市中心的入出境寄到縣城上的入出境了(8/3收據單上也是寫預計8/15通知),入出境電話跟簡訊都通知我來拿通知單去派出所辦註銷,去鎮上的派出所,結果戶籍民警去南寧受訓,8/20才回隊(又拖了5天)...
8/20一早9:00去辦了註銷,拿到一張註銷單,戶口本本人頁蓋"註銷",不是"迁出",我姊姊出嫁是蓋迁出章.身分證也收回去了,註銷單上有備註身分證收回 !
8/20的10:30回到縣城先去辦了公證,不過公證要800元多 (本縣公證處就613.郵寄到南寧要25,南寧公證也要178寄台灣要36)
8/20的11:40走到對面縣城政務中心裡的入出境領一次出境的紫卡..
8/21回到台灣登公證書到達,再去驗證.
今天8/23問了旅行社, 以後回去要辦台胞證,材料需要護照正本,2吋照片(大陸不接收穿白上衣,會退件),派出所的註銷單(不需要公證過的註銷單),費用1,500元!
以上是我辦的
寫得很簡單,但過程很多白跑的~如8/15去,發現戶籍民警去受訓,所長也不在,留守的一問3不知,說8/16所長會上班.應該所長也可戶籍民警電腦或所長開單蓋個章就可以,8/16去所長又縣城裡去開會,不過剛好遇到縣城派來督導的長官,非常熱心的宣導一定是戶籍民警才可用指紋開電腦辦註銷,所長不能,怕有弊端,才明白所長是一早臨時被縣城故意叫去縣城裡,馬上縣城有派人來督導~讓我感覺到現在公安單位的效率,及避免過去弊端等事發生!
公證處也有插曲,8/16我又撲空,鎮上回縣城後,心想先去公證處問看看到底有無註銷格式,公證處給我兩張註銷範例,8/20民警一看範例,說只認得一種,5分鐘不到,就把我戶籍註銷了! 但不願意開證明單(證明台灣身分證號與大陸身分證號係屬同一人)...
各位準備要回去辦,最好先問好派出所電話,入出境電話,公證處電話! 妳會發現很多可先電話先問好 !
現在不需要所長在, 或所長蓋章之類的 ,只需要戶籍民警在,由戶籍民警電腦作業印出後,蓋派出所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