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綜所稅的退稅的5年效期

kaka 2019-2-13 1501

一、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條及82年4月29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規定,申報大陸地區人民為扶養親屬之案件,納稅義務人需逐次檢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財政部83年7月6日臺財稅字第831599121號函)
二、財政部85年11月28日臺財稅字第851924450號函規定,納稅義務人曾依規定檢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申報扶養大陸親屬免稅額並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之案件,其申報扶養大陸地區之親屬,嗣後如於綜合所得稅課稅年度內來臺灣地區探親,納稅義務人於次一年度辦理該課稅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得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予其大陸親屬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旅行證影本作為證明文件,列報扶養大陸親屬之免稅額。惟嗣後各年度為證明該親屬仍存活,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條及82年4月29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規定,仍應逐次檢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
三、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5年。……」;稅捐稽徵法第22條:「前條第一項核課期間之起算,依左列規定: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


簡單的講就是

申請撫養父母需要申請親屬關係證明,例如2019年申請的親屬關係證明,2020年5月可以使用(2020年5月申報2019年度的綜所稅),那往前可以倒退5年,是按照申請日來算,比方你2014年5月15日去國稅局申報2013年度的綜所稅,2015年5月又有申請2014年度的綜所稅,當時沒有申請撫養父母,因為前幾年根本沒有去申請親屬關係證明,現在2019年你有申請了,你可以在2019年5月15日前去申請2013年度的綜所稅退稅,當然也可以申請2014年度但是5月你突然忘記了,一直等到5月20日才想起來去申請退稅,那就晚了,因為離2014年5月15日已經超過5年了,所以2013年度的綜所稅就不能退稅了,但是後面的2014年度還沒超過5年,你一樣是可以申請的。

所以算準時間去申請親屬關係證明,每隔個幾年申請一次,甚至有父母到台灣的出入境記錄,那都可以不用申請,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少負擔。

最新回復 (6)
  • soanna 2019-2-13
    引用 2
    還是看不懂,
    我有公證親屬關係證明,假設我現在2月申請,我的父母4月來台,我明年納稅可以少繳?
  • kaka 2019-2-13
    引用 3
    Quotesoanna 發表於 2019-2-13 16:45
    還是看不懂,
    我有公證親屬關係證明,假設我現在2月申請,我的父母4月來台,我明年納稅可以少繳? ...

    這牽扯到幾個因素
    一般繳稅是夫妻合併申報,那你們申報的方式是按照標準扣除額來繳稅。
    沒申請撫養父母的話還要繳稅,那你用這個親屬關係證明來就可以少繳。
    如果你們原本計算就不用繳稅了,那也沒必要再用申請撫養父母來增加免稅額度。
    如果你們是用逐項扣除的方式,應該就不能用這個來申請(不確定,因為逐項扣就是直接扣你保險花多少錢,看病花多少錢等等提交一些證明給國稅局)。

    哪個方式有利,一般台灣身份報稅的時候會自動計算,你可以選擇那個花銷少的。

    因為不知道你的情況到底是什麼情況,所以沒辦法下結論是不是少繳。你可以問你的另外一半是用什麼方式,之前都是繳多少稅。



  • soanna 2019-2-14
    引用 4
    Quotekaka 發表於 2019-2-13 17:02
    這牽扯到幾個因素
    一般繳稅是夫妻合併申報,那你們申報的方式是按照標準扣除額來繳稅。
    沒申請撫養父母的 ...


    我先生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繳稅這件事
    因為今天5月我將是第一繳稅,很多問題不清楚
    問國稅局他的意思是按照繳稅單繳,可是假設我有親屬關係的公證,我就可以帶著這個去繳稅的時候說我要少繳是嗎?
    再者,我先生也有撫養我的公婆,我還需要再提出親屬關係公證來少繳嗎?是不是我們夫妻合併繳稅就自然會減免一些?
    繳稅這個問題真的是很頭痛
  • kaka 2019-2-15
    引用 5
    國稅局有網站,你可以先試算下,看政府有記錄你的收入和你老公的收入加總看大概要繳多少稅。

    如果有繳到,之後5年內你再提交相關證明來做退稅的辦理。

    憑空的來說,我也沒辦法告訴你,你們要報多少,你們有撫養都可以啊,每撫養一位記得減免8萬5的樣子,你們都申報各自父母,那就是額外增加4*8.5了
    試算的網站是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
    目前是107年試算,108年的又額外增加免稅額了,但至少可以算個大概啦
  • soanna 2019-2-15
    引用 6
    Quotekaka 發表於 2019-2-15 00:01
    國稅局有網站,你可以先試算下,看政府有記錄你的收入和你老公的收入加總看大概要繳多少稅。

    如果有繳到, ...


    只會填寫我的薪水和先生的薪水 然後點試算 出來結果是0,
    哈哈哈哈
    還是看不懂.....真的是頭疼啊
  • soanna 2019-2-15
    引用 7
    Quotesoanna 發表於 2019-2-15 09:47
    只會填寫我的薪水和先生的薪水 然後點試算 出來結果是0,
    哈哈哈哈
    還是看不懂.....真的是頭疼啊 ...


    好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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