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說起來去申請紫本通行證的時候看見表格上面有6個月一次、一年多次、三年多次這些簽注可選,而根據她的需要是想要一年多前的簽注,但是出入境管理局的人說你不是在台灣是居留階段嗎?那是申請三年多次的,不能申請一年多次。
可…………這是為什麼呢?
其實這個工作人員沒有詳細解釋,根據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可知大陸紫本的簽注主要為:
Quote签注种类根据申请事由用英文字母进行分类。适用范围及具体分类表示为:D—定居,J—居留,T—探亲,L—旅游,Q—其他,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Y—应邀,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等,C—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F—持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签注分为一次前往台湾和多次前往台湾签注两种。具体适用、签发如下:
“Y”类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的一次前往台湾签注。对前往台湾讲学、工作、常驻采访等,需要多次前往台湾的人员,可根据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核准的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C”类申请,签发1年有效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F”类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的一次前往台湾签注。对因技术培训、进修等,需要多次前往台湾的人员,可参照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的批复” 核准的在台停留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T”、“D”、 “L”、“Q”类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J”类申请,签发3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從上面可以知道,發放“一年多次”的簽注是C類簽注,發放的目標是“
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那大陸配偶一般情況就是T類的6個月一次探親簽注和J類的三年多次的居留簽注。如果辦事人員講明白,相信就不會有誤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