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良民證(有的公司上班的時候需要你提供)

kaka 2013-5-14 3562

早期的時候說良民證以為只是指大陸開的《 無犯罪記錄》~可後來發現台灣也有良民證這個東西~

不少公司招聘人的時候,會要求你提供這個東西,那大陸配偶居留階段在台灣工作可以提交出來這個嗎?答案是可以的,大陸配偶也可以在台灣申請這個良民證。

申請的方式是有多種,比方臨櫃申請、郵寄申請、網路申請等~不過相信大家都比較可能用臨櫃申請和網路申請吧,網路申請大都需要有自然人憑證,這個憑證必須要有台灣身份證才可以申請到,所以像我們的身份,還是去臨櫃申請比較安全和方便啦,這個也可以委託辦理。

申請這個是到警察局申請,不是派出所噢~一般到市總局申請可以3天申請出來,而到區級別的警察局則是需要7天,因為這個是總局負責的,去區級別的警察局申請,他們只是幫忙收件而已,這個不必到戶籍地警察局辦理(當然大陸配偶處於居留階段也沒戶籍,所謂的戶籍就是指證件上的住址),只要找個比較近的警察局辦理就可以。這個良民證辦好之後可以選擇自己取件,都是在市總局領,所以如果你是在區級別的警察局辦理,也是到市總局領取,所以為了方便民眾,也可以選擇郵寄給你,申請辦理的時候附帖好25台幣的信封給他們就可以了。像我去新莊警察局,他們那只有信封賣,而郵票只能自己去超商購買。

申請的時候提供的資料就只是居留證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可以自己先提前複印好,這個良民證如果是在台灣使用,則申請表格上的英文姓名不用填寫,我寫上去了,辦事人員還幫我劃掉了。

申請的費用是每份100台幣,一般情況一份就可以了,這個需要的時候再申請就好,提前申請放那也沒用,另外一個回郵信封只能放2份良民證,所以如果你要郵寄3份的話,則需要2份回郵信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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