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通婚問題懇請解答~

oris1836 2019-6-12 753

本帖最後由 oris1836 於 2019-6-12 13:57 編輯

我想我的問題是個特例
在此懇請各位先進能幫我解惑~
小弟目前跟一位陸籍女生交往
小弟從未有婚姻紀錄
但對方 多年前曾經離過婚 並與前夫育有兩子 離婚協議 一人一個監護權
我想請問 如果想跟對方結婚來台 那他監護權的那個小孩能過來台灣(入台灣籍)嗎?
最新回復 (4)
  • rays 2019-6-12
    引用 2
    如果小孩未滿14周歲,可以直接申請排隊入籍。如果超過14周歲但不滿20周歲,可以以依親方式來臺生活讀書,隨同媽媽一起住滿4年(滿183天)后,可以由媽媽申請排隊長期居留。
  • 克莉斯多 2019-6-12
    引用 3
    未成年可以申请,以领养的方式。
  • kaka 2019-6-12
    引用 4
    我之前大概整理的,有多個方式,都有對應的前提,如有錯誤請指正
    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5149-1-1.html
  • 克莉斯多 2019-6-12
    引用 5
    请看卡卡kaka坛主上面的跟帖,也就是那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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