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省教育廳:台灣畢業生在福建就業將享同等待遇

kaka 2013-5-31 1656

人民網福州5月30日電(記者 林長生)據福建省教育廳透露,台灣學生在福建省內就業將與大陸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今天早上,這消息一透露,福建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接到了不少咨詢電話。

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省教育廳27日發出《關於做好2013年我省高校台灣學生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將做好台灣學生就業工作視同解決特殊群體畢業生的就業工作。根據通知,在福建省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以自主應聘或受雇到省內的國有企業和各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台灣學生,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省內的事業單位就業。

福建省教育廳指出,台灣大學生到福建高校求學人數在增多,願意留在福建就業的台灣學生人數也越來越多。台灣學生人數多的高校,可以組織專場招聘活動,為台灣學生提供就業指導、崗位推薦、技能培訓等幫助,幫助他們盡早落實工作崗位。

福建省教育廳要求,今年有台灣學生的高校,在畢業生離校前組織一次政策宣講會,對涉及台灣學生切身利益的相關就業政策進行重點解讀,讓每一位台灣學生了解其在大陸就業法律法規和政策,了解辦理就業程序的路線圖,還要摸清本校台灣學生底數,建立相應的台灣學生就業信息數據庫,把相關工作責任落實到院系、職能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省教育廳還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台灣學生在福建省就業的法律、政策規定、申請程序和就業手續的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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