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瑟瑟紅塵 於 2013-6-9 00:19 編輯
今天到出入境办除籍(是不是很奇怪,不是说到户籍地的派出所办就可以了吗),
先是去了派出所问过的,他们说(无法辨识台湾的证件 ,还要到上级领导(出入境)那里批准
去了出入境管理处先填一张《大陆居民来往台湾申请书》事由是定居,交了大陆户口本、身份证、台湾身份证影本2寸照片1张,先收了上去,说是还要领导批准。
因为马上要放端午节假期,我跟他们约明天下午去拿,希望来的及
要跟他们说戶籍遷出證明,我说的是除籍,他们好像鸭子听雷
等办好了再跟各位报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