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手裡的依親居留證在10月到期,因為可以在效期不足3個月的時候去辦理延期,所以趁今天有時間就跑了趟移民署的服務站。
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我就只是路過戶政事務所的時候先申請配偶個人的戶籍謄本,不用申請全戶的,有的全戶都好幾頁,這樣只是多花錢了(按照法令2個月內的都可以),然後就是帶好《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300塊台幣。(註:因為需要提交證明文件(如2個月內戶籍謄本),我是提交戶籍謄本,而很多人也分享過帶配偶的身份證也是可以的)
到服務站先到志工那說明來意,他們給你一張證件延期申請表,填寫一下,他們檢查沒問題了,就可以去抽一個號碼牌。
等叫到自己的時候,把依親居留證正本、《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戶籍謄本交上去,他們檢查沒問題,就會再收你300塊錢,然後在證件最後的一頁幫你蓋一個章,至於可以延期到什麼時候,那就是最長2年半,如果你《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效期更短,那就延長到《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效期的前一個月。最後證件都會當場歸還給你,還有一張收據,前後時間不到1分鐘。
附:證件後面的延期章
最上面是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2014.10.14補充,從2014年7月1日起開始有部分人持有的居留證是IC卡片式的,這種居留證延期不能當場拿,費用一樣是300塊,因為他們需要重新制卡,時間變2個週,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官方整理的常見問題:
依親居留證要辦理延期,須要那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