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刚刚办好依亲居留,第一次发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回大陆后想要办理三年多亲的签注。看到论坛上说大陆发的居留签注和依亲居留的期限无关,只要是属于在台湾的居留阶段就可以申请。但是在大陆办证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因为台湾发的入台证只有一年,所以大陆不能给我发三年的签注。已经问了几次和问了不同的人都是这么说。我来台湾后还是需要常跑大陆,如果每次都给我发个6个月单次签注的话真会疯掉{:12:}
我看为什么大家都可以办好像没什么问题......请问有没有什么条文依据可以拿去跟他们讲呢?感觉他们好像没怎么办过都不是很懂的说{:22:}有时候感觉就是鸡同鸭讲,完全无视我说的现在是属于居留阶段而不是团聚探亲{:12:}